近日,云南保山施甸县人民医院因违规收费问题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86084.33元,罚款20000元,罚没款合计超过106万元;这个处罚决定再次将公立医疗机构的规范运营问题推向舆论焦点。 根据调查,施甸县人民医院在2023年至2024年期间存在多种违规收费行为。医院通过超标准收取诊疗费、串换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等方式,对10859人次患者多收诊疗费378910.56元。这些违规行为直接侵害了患者的经济利益,也违反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应当执行的价格标准。 作为依法登记的财政差额拨款二级甲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施甸县人民医院应当严格执行云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服务价格二类价标准。然而,医院在实际运营中却突破了这一底线。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医院退还患者多收费用,医院采取张贴公告、电话通知、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清退。截至目前,医院已清退5031人次患者的多收费用292826.23元,但仍有5828人次、共86084.33元的多收费用因患者表示金额过小不愿领取或无法联系而未能清退,这部分款项被认定为违法所得。 更令人担忧的是,这并非施甸县人民医院首次因违规问题被处罚。该医院的违规行为体现为频繁性和多样性特征,反映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存在的深层问题。 2022年8月,施甸县人民医院因违规支付肿瘤靶向药品问题被县医疗保障局通报。调查发现,医院在2021年10月至2022年4月期间多次将前列腺恶性肿瘤患者使用的奥拉帕利片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这违反了医保基金支付政策的涉及的规定。医疗保障部门追回违规医保基金本金73770.48元,并在全县范围内对医院进行了通报。 进入2025年,医院的违规问题仍未得到有效遏制。1月15日,医院因重复收取重症监护病房空调降温费再次被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随后,医疗保障部门对医院进行了专项调查,发现医院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项目纳入医保基金结算,导致医保基金损失。医保部门责令医院改正,退还违规结算的医保基金41148.94元,并处以57608.52元罚款。 从这多项违规事件可以看出,施甸县人民医院存在的问题具有系统性特征。医院在价格管理、医保基金使用、项目分类等多个环节都出现了违规现象,这表明医院的内部管理制度存在漏洞,相关工作人员的合规意识不足。 医疗机构的违规收费行为不仅直接损害患者利益,还挤占了医保基金的有限资源,影响了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患者因金额过小而不愿领取退款的现象,反映出虽然单次多收金额不大,但累积起来对患者造成的经济负担不容忽视。这也提示我们,医疗机构的规范运营需要从每一笔费用、每一个项目做起。 针对这一问题,主管部门已采取了多层次的监管措施。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医疗保障部门追回了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这些措施形成了对违规行为的有力制约。同时,医院也被要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这为医院的规范整改指明了方向。 下一步,施甸县人民医院需要深刻反思自身存在的问题,建立更加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医疗服务价格的规范执行。监管部门也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医疗服务收费看似琐碎,却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和医保基金安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公益属性,不仅体现在服务提供上,更要求其严格遵守政策规定。此次处罚应当成为医院完善内部管理、加强人员培训的契机。监管部门也需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每一笔收费都规范透明,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就医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