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来看看烟台市消费者协会2025年给大伙盘点的经典事儿吧,讲的就是培训机构退费这块的坎儿,这次咱们是咋把矛盾给化掉的。2025年10月,烟台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了个投诉电话,有个叫刘晓霞的消费者跟市场监管局反映,她在一家培训机构交了1000元报名费,结果因为自己的安排有变没法去上课,想退钱。没想到这商家直接给了个拒绝。 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赶紧找了商家负责人来聊聊,负责人那边的意思是说,既然合同签了,他们已经把教材和网课都给消费者发过去了。消费者要是现在想退钱,光嘴上说享受了多少服务也没法核实,所以没法退。工作人员跟他掰扯说,这做生意的时候双方没把能不能退钱说得明明白白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有义务处理退费的事儿。 工作人员给商家详细解释了一通政策规定后,商家也觉得自己以前的做法确实不太地道。最后经过商量,消费者把教材退回去,商家扣点网课磨损的费用,给她退了600块钱,刘晓霞挺满意这结果。 咱们再仔细瞅瞅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明确说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解释格式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说了,做生意用那些格式条款的,得用显眼的方式告诉消费者数量、质量、钱咋花、咋履行服务、有啥风险这些重要事儿。这培训机构虽说提供了服务,可压根没把退钱的事跟消费者讲清楚啊,所以对这要求是得好好处理才行。(通讯员 刘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