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山东地区药用辅料与药包材生产源头的监管力度最近进一步加强了。给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布置任务后,给山东菏泽和济宁两市的药用辅料和药包材企业下达了一项专项自查的通知。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域检查第六分局印发通知,这次任务是由菏泽、济宁两市的药用辅料和药包材生产企业来开展自查。给这些企业列出了要求,让它们去对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以及相关指导原则进行排查,摸清全流程中的问题点。这次检查要求覆盖两市在国家药监局原辅包登记平台中登记状态为“A”的所有相关企业。要企业从生产过程入手,把质量管理体系中的缺陷列出来,并且列出整改计划。 给这个工作分两个阶段来推进。先是企业自己查,成立专项小组制定方案,完成自查表和书面报告。如果企业查出问题,就得停工整改合格了才能恢复生产。接着就是监管部门来检查,根据自查结果去现场确认情况。给不符合要求的企业采取告诫、约谈或者暂停生产等措施。 这样做既让企业主动把隐患解决了又增强了监督力度。 随着我国药品监管改革不断深入,完善基于风险的全过程监管体系也成了趋势。药用辅料和药包材是药品供应链中的上游环节,质量问题直接影响药品的安全。这次检查是落实国家政策也是地方政府积极作为的表现。 以后随着监管更细致和企业责任意识更强,这个行业会朝着更规范更高标准方向发展。药品安全很重要,源头管控是关键环节。从生产到成品上市每一步都得保证质量和安全。这次检查不仅是一次行动深化也提醒了企业要负起责任来。 只有多方合作才能把每道防线筑牢保障人民用药安全与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