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月12日从海关总署新闻发布会获悉,我国AEO制度运行成效明显,高信用企业外贸中的带动作用深入增强。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底,全国共有6876家企业获得AEO资质认证,数量虽仅占有进出口实绩企业总数的约1%,但其贸易额接近全国总量的四成,显示出优质企业在外贸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AEO即“经认证的经营者”,是世界海关组织倡导的国际通行制度。该制度面向信用良好、守法水平高、安全管理规范的企业开展认证,并给予通关便利和涉及的优惠。其核心在于以信用管理优化监管资源配置,在保障贸易安全的同时提升通关效率。海关总署企业管理和稽查司司长林建田介绍,中国海关自2012年签署首份AEO互认协议以来,持续推进国际合作。目前已与32个经济体签署互认协议,覆盖58个国家和地区,其中52个国家和地区已正式实施互认安排。在协议数量、覆盖范围和实施规模上,中国均居全球前列,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了更稳定的制度支撑。围绕通关便利,海关对AEO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2025年数据显示,AEO企业平均进出口查验率仅为常规企业的18.5%,通关时间和物流成本明显下降。超过5.6万票货物获得实验室检测优先处理,97%以上的AEO企业享受定期管理类核查每年不超过1次的安排,企业合规成本进一步降低,贸易便利化水平持续提升。值得关注的是,海关部门推进跨部门联合激励机制。AEO企业不仅在海关环节享受便利,还可获得市场监管、税务等多个部门提供的40多项激励措施,如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等,信用激励从通关延伸至更广范围,提升了守信经营的综合获得感。为完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以AEO制度为核心,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规范企业信用管理流程,在提升贸易便利的同时加强安全保障。海关总署企业管理和稽查司副司长齐溟表示,AEO资质已成为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优势。在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供应链加快调整的背景下,获得AEO认证的企业不仅在国内通关更顺畅,也能在互认国家和地区享受相应便利,增强其在全球供应链中的竞争力。从国际比较看,我国AEO制度虽起步晚于部分发达国家,但发展速度快、覆盖范围广。这既与外贸规模扩大带来的现实需求有关,也表明了我国持续对接国际规则、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方向。通过AEO制度,守信受益、失信受限的导向更加清晰,推动更多企业提升合规与风险管理水平。
AEO制度的意义不仅在于让守信企业通关更快、成本更低,也在于以稳定的信用制度安排提升贸易环境的可预期性。以信用换便利、以互认促联通,有助于更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对外开放水平。随着制度规则持续完善、互认网络不断扩展,更多合规稳健的外贸主体有望在全球市场中把握机会,为开放型世界经济提供更稳定的支撑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