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江苏的李某通过网络平台,把自己的信息交给了一家宠物公司,签了一份“宠物认养保障计划协议”。协议上说,李某可以免费领养一只宠物,前提是要分期买他们的商品。李某得给商家按每期289元的标准付款,一共24期。签完协议后,李某付了第一期的289元,商家把宠物寄给了他。可是拿到宠物后,李某就没再按约定付钱了。宠物公司觉得李某拖欠太多了,就把他告上了辽宁省北镇市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协议、退宠物、还要5000元违约金。 审理这案子的法官觉得,这次争议的关键是双方的关系到底是啥,还有李某要负啥责。法院仔细看了合同发现,虽然协议名叫“认养”,其实就是让李某长期买他们的东西来换宠物养权。本质上这是一种变相的捆绑销售,两边算是买卖合同关系,宠物就是合同里的东西。另外查了一下市场价,那只宠物只值3000元。宠物公司要的5000元违约金明显太高了,不合理。 对于要退宠物的请求,法院觉得还是算了。要是硬要退回去那只成年的宠物很难卖出去,再说两家距离远了运输费用高不说,路上还有可能出意外增加损失。所以最后法院判解除了这份协议,让李某按3000元的价格把宠物钱付清。 法官还特别提醒大家:现在养宠物的人多了,这种打着“免费领养”旗号的陷阱也不少见。有些商家利用大家的爱心搞噱头,其实就是变相提高成本、转嫁风险。以后大家遇到这种事一定要擦亮眼睛,别被“免费”两个字忽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