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瓮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获悉,瓮安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将司法工作深度融入地方发展大局,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各上收效良好。 基层治理领域,该院严格执行黔南州司法建议工作方案,将司法建议作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通过审理案件发现治理薄弱环节,针对物业管理、金融服务、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等关键领域的突出问题,精准制发司法建议11件,对应的职能部门全部采纳并整改,有效堵塞管理漏洞。在矛盾纠纷化解上,该院全年排查化解风险隐患及重点信访案件56件,办结巡视巡察交办信访事项180件,接待来访群众68批次135人次,12件涉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全部得到妥善解决,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营商环境优化是法院工作的另一重点。该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优营商环境的理念,聚焦实体经济发展和重点产业项目建设需求,深入开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通过建立主要领导统筹、分管领导主抓、承办法官具体落实、审判管理部门实时监督的四级管理体系,全年审理执行涉企业纠纷案件5450件。为减轻企业诉累,该院持续为民营企业开通快速通道,对涉企案件实行繁简分流,大幅压缩办案周期,切实降低企业维权成本,稳定市场主体法治预期,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上,该院选派3名优秀年轻干部驻村开展帮扶工作,投入帮扶资金5.9万元,协助包保村解决人居环境整治、办公设施更新等实际困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时,该院运用审判职能优势,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承包、邻里纠纷等涉农案件2752件,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通过深化党建与基层治理融合,推动领导干部下基层制度落地见效,全年累计开展下基层活动30余次,将司法服务延伸至基层一线。 从工作数据来看,瓮安县人民法院在多个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司法建议采纳率达到百分之百,反映出建议质量和针对性提升;涉企纠纷案件数量庞大但处理高效,体现出司法服务经济发展的主动作为;涉农案件化解数量可观,展示了司法助力乡村振兴的坚定决心。这些成绩的取得,既源于法院系统对中心工作的准确把握,也得益于审判质效的持续提升。 当前,基层法院面临案件数量持续增长、矛盾纠纷日趋复杂、群众司法需求多元化等多重挑战。瓮安县人民法院的实践表明,只有将司法工作主动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才能真正发挥司法职能作用。通过司法建议参与社会治理、通过高效审判优化营商环境、通过能动司法助力乡村振兴,这种全方位、多层次的司法服务模式,为基层法院履职尽责提供了有益借鉴。
从风险防控的司法建议到惠企便民的审判机制优化,从驻村帮扶的“最后一公里”到乡村振兴的法治保障,瓮安法院的实践表明,基层司法不仅要守住公平正义的底线,也要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作用。在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共同推进的背景下,这种兼顾发展需求与群众关切的司法担当,有望为县域治理提供更具参考价值的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