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宁远创新监督机制显实效 以闭环管理护航高质量发展

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背景下,如何建立更加科学高效的监督体系,成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课题。

湖南宁远县纪委监委的探索实践,为这一问题提供了有益借鉴。

监督机制的创新源于对现实问题的深刻认识。

传统的监督模式往往存在滞后性,问题发现后才进行处理,难以形成有效的预防机制。

为此,宁远县纪委监委创新建立作风建设"红黄"警示机制,对党组织进行预警提示。

这一机制的核心在于建立完整的监督闭环:从问题发现的预警阶段,到整改落实的跟踪阶段,再到问题销号的验收阶段,最后到责任追究的问责阶段。

每一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时限要求和责任主体,形成了环环相扣的制约体系。

2025年以来,该县对4个党组织亮牌警示,推动问题整改率达到100%,充分体现了这一机制的有效性。

清单化监督是实现精准监督的重要抓手。

宁远县纪委监委依据《政治监督重点内容清单》,将监督工作的重点明确化、具体化,避免了监督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针对乡村振兴政策落实中的统筹不足问题,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对相关单位开展专项督查,通过四期督查通报持续传导压力。

这种做法将监督工作转化为具体的"施工图"和"督办令",使被监督单位明确知道应该做什么、怎样做、何时完成。

通过3轮督查督导,该县交办整改问题27个,问责履行"两个责任"不力人员146人次,有力推动了政治监督从"无形"变"有形"。

"一把手"监督是构建有效监督体系的关键环节。

县委书记、县纪委书记常态化与县科局"一把手"开展谈心谈话130人次,既传导压力,也听取建议,形成了上下互动、相互制约的良好局面。

同时,全县政治生态研判工作同步开展,为精准监督提供了全景图,使监督更加科学、更加有针对性。

靶向发力是提升监督效能的重要方法。

在"一树两严"专项监督中,宁远县纪委监委聚焦政绩观偏差、违规举债、损害营商环境等影响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

发现并查处领导干部不正确履职用权问题20个,交办整改违规举债虚假化债问题2个、损害营商环境问题50个。

这些问题的解决不仅规范了权力运行,更为企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某局审批环节设置不合理导致企业多头跑的问题,在交办后3天内得到优化,办理时限压缩60%,充分说明监督不仅要发现问题,更要推动问题的实际解决。

对"四风"问题的持续整治体现了监督的全覆盖特点。

105个"四风"领域问题被查处,123人受到处理处分。

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在73批次3222人次审核中,52人次被亮起"红灯",暂缓或否定相关任用、评优资格。

这些措施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有效遏制了不正之风。

巡察工作是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的重要途径。

宁远县深化巡察监督,完成十三届县委对县管党组织和村级党组织的巡察全覆盖。

在第八、九轮巡察及各类机动巡察中,对31个县直单位、10个村级党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407个,移交线索48条。

这些工作直接关系到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

桐山街道崇德村文家自然村村民反映的大路泥沙路问题,正是通过巡察监督得以解决的典型案例。

巡察的生命力在于整改。

宁远县委巡察办创新量化评估机制,开展2轮巡察整改评估,发现并纠正整改不到位问题97个,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立完善制度102项,清退、上缴违规违纪资金360.62万元,推动反馈问题整改完成率达95%以上。

这充分说明,监督的最终目的是推动问题的解决和制度的完善。

从监督机制的创新到监督体系的完善,宁远县纪委监察机关正在书写监督体系现代化的基层答卷。

截至2025年底,该县开展廉政谈话201人次,问责追责138人次,协助县委扎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这一系列数据背后,反映的是监督工作从被动应对向主动出击、从事后处理向全程管理、从单点突破向系统治理的深刻转变。

监督的价值不仅在于查处,更在于把问题解决在早、化解在小、治理在常。

宁远以“红黄牌”预警和闭环管理推动责任落实、作风转变,折射出基层治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的转型方向。

把制度笼子扎得更密、把权力运行晒得更透、把群众关切回应得更实,才能让监督成为发展“护航员”,让治理效能转化为人民群众可感可及的获得感与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