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投诉处理办法》经过重新修订之后开始施行。文化和旅游部在3月15日推出了新的旅游投诉处理办法。这次新修订主要针对旅游投诉管辖规定进行了进一步完善,不仅保留了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还加入了指定管辖内容,这就明确了在同一纠纷中多个管辖机构都有管辖权时的处理方式,进而推动提升旅游投诉处理效率。广东伟然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范文文律师指出,这次修订给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带来了很多影响。 对于旅游者而言,《旅游投诉处理办法》的实施确实是个好消息。维权变得更加便捷和有力。无论纠纷发生在哪里,都可以就近投诉,并且受理机构要在2个工作日内给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避免推诿和拖延。有了新的规定,旅游者在维权时还能减少奔波和精力成本,因为“最先收到者管辖”原则和多元调解方式让他们不再需要在不同部门间跑来跑去。而且还提供了明确的救济渠道给遇到极端情况如旅行社跑路或甩团的游客。信用管理也让旅游者感到更有安全感。 这次修订不仅保护了游客权益,也给旅游经营者带来更高的要求。接待游客投诉时企业需要建立高效的内部机制,以便在2个工作日内给出决定并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书面答复。除了受理时间要求严格外,管辖范围也扩大了。旅游纠纷发生地都能成为管辖地。这样一来跨区域运营、线上收客的旅行社面临更广泛的监管网络。 范文文还表示这一规定是对市场治理逻辑的一次系统性重塑。它构建了一个更高效、更公平、权责清晰的旅游消费环境。对于旅行社来说是一次严峻挑战,但也是一次机遇来提升服务质量和合规意识。只有主动适应新规,将合规意识内化为日常经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完善内部风控与客诉处理体系才能赢得游客长久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