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造假手提袋和吊牌,结果被法院判了刑还罚了款

消费者权益日是3月15日,叫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今年湖南高院的“法眼看消费”栏目专门关注老百姓生活里的各种消费场景。给大家以案释法,告诉大家怎么维护权益。在春风吹着的时候,湖南的消费市场热闹得很,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说要多鼓励大家去消费。今年有个案例很值得注意,说有人造假手提袋和吊牌,结果被法院判了刑还罚了款。Part.01 说说这个案子的经过。从2018年一直到2019年5月,刘某在经营一家纸袋加工厂的时候,没跟那些注册了商标的商家签合同或者拿授权,就在厂里偷偷造七匹狼、恒源祥这种品牌的手提袋,还造鄂尔多斯、梦特娇这种品牌的吊牌。他把这些东西卖给了旁边的电商商户。后来被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到了,一共查获了16个牌子的8.49万件假手提袋,还有3个牌子的47万件假标牌和合格证。执法人员还查封了3台用来造这些侵权标识的机器。所有的这些东西加起来一共55.49万件。Part.02 这个案子在2025年10月28日被起诉到了法院。法院认为刘某擅自造人家的商标标识情节很严重,构成了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不过刘某自己去自首了,还坦白了罪行,愿意认罪认罚,所以给他减轻了一点处罚。最后判他有期徒刑三年,再罚3万块钱。Part.03 法官也说说自己的看法。手提袋和吊牌就是商品的外衣和名片,是咱们消费者分辨真假的重要依据。刘某造的那些标识到了电商手里,就像给假货发了个合法的身份证和通行证。假货就能混进千家万户去卖。这不仅害了商标权利人的权益,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更让消费者买不到真东西,甚至可能因为质量差危害人身财产安全。刘某是源头的制造者危害很大。法院这次重判他,就是要严打源头犯罪、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法官提醒大家: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消费者自己的权益。不管是谁想通过造假冒伪劣产品赚钱都得小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