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8月12日给快递服务等增值税政策划清了界线。中新网北京当天电,记者赵建华报道,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当天公布了《关于明确快递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公告里把快递企业通过提供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纳入增值税缴纳范畴。这次提到的快递企业,既包括在国内办理了经营许可的公司,也有公司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备的分公司,还有这些分公司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备的终端网点。 这里说的快递服务,是指公司承诺在一定时间内把包裹的收件、分拣、运输和投递全流程做好的业务活动,不包括单纯给别人拉货的情况。那个收寄和投递的活儿就叫末端服务。 这个政策还把好处给了有网络货运资质的纳税人。他们在干网络货运的时候,要是自己买了油、气、电或者是别的燃料能源去让实际的司机用,再加上过桥过路费,只要能证明这些钱花在了委托司机干活上,也拿到了合法的票据,那进项税就能直接拿来抵扣销项税了。 所谓网络货运经营,就是指有人通过互联网平台把运力资源整合起来,自己出面跟客户签运输合同,让真正开车的人去跑货并承担责任的经营活动。这个过程跟给客户找车那种信息中介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