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核心问题 2023年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的典型案例显示,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副局长顾崧因受贿1177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其中120万元贿款来自宜华集团董事长苏跃升。更引发关注的是,该集团在一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诉讼中,竟将“打点法官”的605万元费用转嫁给作为原告的施工队负责人李春洋承担。 二、案件深层原因 1. 司法监督失灵:大连部分法院在知悉苏跃升涉嫌妨碍作证罪的情况下,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当地警方又以“无管辖权”为由推诿,导致线索处置迟滞。 2. 权力寻租链条暴露:除顾崧外,前任执行局副局长张明鹏也因受贿获刑,另有21名法官涉案,显示出系统性腐败风险与利益输送链条。 3. 企业违法成本偏低:苏跃升曾为省劳动模范、连续四届担任市人大代表,长期凭借社会与政治身份获得“保护伞”效应,增加了追责难度。 三、案件恶劣影响 1. 司法公信受损:宜华集团在顾崧等人庇护下取得异常高的胜诉率,直接冲击司法公正与公众信任。 2. 营商环境受挫:施工队负责人李春洋不仅未能依法维权,工程款中还被强行扣除198万元用于行贿对应的支出,折射出部分市场主体在纠纷中面临的不公平处境。 3. 监督问责存在空档:案发后,苏跃升仍长期担任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反映出监督与问责衔接不畅、程序缺口仍待补齐。 四、整改措施进展 目前,顾崧等涉案法官已被依法惩处,苏跃升于2024年10月辞去全部公职。大连市纪委监委表示将持续推进司法领域反腐工作,最高人民法院也已将该案列为重点督导案件。 五、案件警示意义 该案集中暴露出个别地方法院存在“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亟需完善法官任职回避、案件责任追究等制度,强化对关键岗位与关键环节的监督。专家建议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对涉案企业实施联合惩戒,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工程款纠纷本应在合同与证据框架内解决。任何以金钱干预裁判、将不当成本转嫁他人的做法,都背离法治原则。只有对腐败保持零容忍、用制度补上漏洞、以程序正义回应关切,才能让市场主体在公平规则下安心经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看到公正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