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树木是绿化系统基础,依法受到严格保护。近日,东莞市城市管理部门通报,万隆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东城桑园狮长路莞深高速桥底旁未经批准砍伐宫粉紫荆4株,被处以8000元罚款。更值得关注的是,这已是该企业第二次因砍伐树木被罚。2025年6月,该企业在东城桑园长恩路旁未经批准砍伐香樟25株,被处以5万元罚款。两次违规反映出个别企业法治意识薄弱、合规流程执行不力的问题。 未经审批砍伐城市树木并非小事。城市道路、公园、居住区内的树木都属于绿化管理对象,其砍伐、迁移、修剪都有明确的审批程序和技术规范。任何单位或个人未取得许可就处置树木,都会对城市景观、生态功能和公共安全造成风险。 这类违规行为通常源于三上原因。首先,工期压力和成本控制驱动下,部分单位采取"先施工、后补手续"的做法,忽视审批的必要性。其次,对树木保护法规理解不足,将城市树木视作可随意处置的"施工障碍",未充分评估砍伐对景观、降温、固碳释氧和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再次,企业内部合规管理链条不健全,现场负责人、分包队伍和管理人员权责划分、审批核验等环节存在漏洞。 擅自砍伐带来的影响是多上的。树木生长周期长、恢复成本高,砍伐造成的绿量损失难以短期弥补,影响城市热环境调节和微气候改善。同时,行政处罚和信用公示将对企业招投标资质、市场信誉和社会形象产生长期影响。个案曝光也会引发公众对绿化保护的关注,倒逼执法更趋精细化。 治理此类问题需要依法监管与源头预防并重。一是强化法治宣传,面向市政施工、园林养护等涉绿行业,明确审批条件、技术要求和处罚后果。二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内部审批和现场核验机制,对分包队伍实施同标准管理,做到"无批文不动树、无方案不施工"。三是提升监管协同性,完善巡查、举报、信用记录等多渠道联动,提高违法发现率。四是健全损失评估和补植机制,推动以恢复生态功能为导向的闭环治理。 法规层面已有明确规定。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未经批准砍伐树木的,可按每株标准依法处罚;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过度修剪同样受严格规制。东莞此前的涉及的案例通报表明了对破坏绿化行为"露头就打"的态度。 随着城市建设持续推进,涉绿审批需求将长期存在。城市管理部门预计将继续强化信用约束和执法震慑,推动绿化管理从事后处罚向事前规范、过程监管延伸。对企业而言,合规能力将成为参与城市建设的重要指标,只有把生态保护纳入项目管理全流程,才能在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中实现可持续发展。
城市绿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体现,每棵树木都含有市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万隆公司案例如同一面镜子,既照见个别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也体现了法治的力量。当"推窗见绿"成为现代城市的标配,唯有筑牢制度防线、强化全民监督,才能让绿色发展的理念真正扎根于每寸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