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社交网络平台再现烟花爆竹非法销售乱象。不少经营者通过微信朋友圈、社交群组等渠道发布销售信息,宣称"现货供应""价格优惠""送货上门",吸引消费者购买。然而,这种看似便捷的交易方式,实则触碰了法律红线,给公共安全埋下重大隐患。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销售烟花爆竹必须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且只能在许可证载明的固定经营场所进行销售。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广告、开展线上交易、提供配送服务等行为,均属于超范围经营,即便持有有关许可证,只要交易地点不在指定场所,同样构成违法。更值得警惕的是,部分转发相关销售信息的个人,一旦涉事烟花爆竹引发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也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此现象背后,既有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逐利心态驱使的主观因素,也反映出网络平台监管存在盲区、消费者安全意识不足等客观问题。部分经营者错误认为,只要办理了经营许可证,就可以不受地点限制开展销售;一些消费者则图方便、贪便宜,忽视了网络购买烟花爆竹的安全风险和法律风险。 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法律后果十分严重。从行政责任看,未经许可销售烟花爆竹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从刑事责任看,非法经营数额达到5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的,将涉嫌非法经营罪,面临刑事追责。此外,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可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非法储存的,同样面临行政拘留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期各地执法部门查处的案例充分说明了问题的严重性。湖北宜昌五峰县公安机关查获一起非法运输案件,当事人未取得道路运输许可,驾驶客车从外省运输81件烟花爆竹;郧西县查获的一起案件中,违法人员非法运输烟花爆竹310箱,被处以行政拘留11日。武汉黄陂区一副食店被发现非法储存315件烟花爆竹,茅箭分局查获的非法储存案件中,涉案烟花爆竹多达1012箱,当事人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顶格处罚。这些案件暴露出的共同问题是,违法人员将烟花爆竹储存在居民区、普通仓库甚至车辆内,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针对这一突出问题,各地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正在加强联合执法,通过视频巡查、路面检查、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同时,相应机构也在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要求平台方履行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并清理违法销售信息。 从长远看,遏制网络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乱象,需要多方协同发力。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网络巡查机制,运用技术手段提升发现和处置效率;网络平台要强化内容审核,对涉及烟花爆竹销售的信息严格把关;经营者必须树立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严格按照规定开展经营活动;消费者也应提高警惕,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烟花爆竹,自觉抵制非法交易。
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事关重大;在数字经济时代,监管部门需创新手段,电商平台要切实履责。唯有政府、平台和公众共同努力,才能确保节日喜庆与安全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