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保铭一审被判15年

就在昨天,罗保铭这位曾经的地方大员被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给判了十五年。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的原副主任委员罗保铭因为受贿罪在一审里被判了刑。这个案子从一开始调查到现在就一直很受大家关注。查下来发现,罗保铭以前在天津市商业委员会当主任、后来在海南当省委书记、省长的时候,就利用职权给一些企业和个人办事,收了不少钱。他不仅自己收,家里亲戚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也跟着捞好处。 罗保铭的事不是一天两天了,上世纪90年代他在天津当商业委主任的时候就开始伸手了。他当时拿了商人的钱,帮他们违规办了拍卖行的手续。后来这几年他和商人的不正当往来越来越深,形成了一个固定的利益输送圈子。这种政商勾结不仅让市场竞争不公平,也把当地的政治生态给污染了。 他出事的原因有多方面:理想信念丢了,把权力当工具来谋私利;监督管不住,特别是对“一把手”的日常监督没跟上;政商边界分不清,商人拿“感情投资”这种方式去围猎干部;家风也没建设好,亲戚借着他的名声去赚钱。这些问题混在一起给他长期违法违纪提供了空间。 这个案子影响挺坏的:一方面直接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群众的利益,扰乱了地方经济;另一方面也把党和政府的公信力给伤了,老百姓对反腐信心打折扣。案件里还发现“圈子文化”、“裙带关系”这些现象,对党内的规矩执行也是个大挑战。 不过这几年国家对反腐力度一直没松劲,坚持零容忍。纪检监察机关现在管得严了很多,让大家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政商关系上也划清了底线,严厉打击以权谋私和利益输送。 往后还得接着干:制度笼子还要越扎越紧;监督体系还要更完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还得盯紧;“一把手”的监督也不能放松;还要推动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跟党内监督结合起来。 这次罗保铭案的判决再次告诉大家:党纪国法面前没有特权。无论职位多高贡献多大,只要触犯了底线都得受罚。这也给广大干部提了个醒: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不能放松警惕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这样持续深入反腐败斗争,才能让党和国家的事业健康发展,才能赢得老百姓的信任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