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啥,停工留薪期就是受伤的职工要停工休息看病的那段日子。正常情况下,一般就给12个月。那时间是怎么定的呢?先听大夫的意见,大夫觉得你伤势严重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话,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再通知单位和职工。要是伤情确实重了还能再延长一些日子,但总共也不超过12个月。 这个期间咱们能有啥待遇啊?首先老规矩嘛,工伤医疗待遇肯定是有的,关键是原工资福利待遇不会变,单位还是得给按月发工资的。还有就是如果有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护理这块儿也得由单位负责。具体时间从哪算呢?一般就是从受伤那天开始算的。 顺便问一句,这期间能不能休年假?按照规定呀,探亲假、婚丧假、产假这些国家规定的假期,还有工伤停工留薪期这些情况,都不算在年休假里的。那等评定了伤残等级之后呢?原来的工资福利就停了,直接按伤残等级给待遇了。要是休息满了还得治咋办?还能接着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里面第33条第一款也写得挺清楚的:职工受伤或者得了职业病得休息看病的时候,在停工留薪期里原来的工资福利不能变,得由所在单位每个月支付到位。至于具体能拿多少,那得看每个人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