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要是没你们耐心调解,我们这糊涂账估计得扯皮到猴年马月”

我带你们俩去看看这起麻烦事儿是咋回事儿吧?上周咱们在司法所那儿见到了岑某和周某这一对闹掰的老伙计,手里拿着大红锦旗正往调解员老陈那儿送呢。老陈以前叫陈州青,就是给他打工的,现在调去做调解了。这事儿说来话长,得回去年8月份。岑某那会儿跟一个海宁保健品公司的销售聊过一面,觉得有戏就拉着周某去海宁买保健品了。周某直接掏了7600元,结果买回来一看没啥用。他就去找海宁那边的公司退货,在当地部门一调解,人家退给他3000元。但周某心里还是不服气,觉得自己亏了,怪岑某给了个坑。他跟岑某说:“你带我去买的,你得赔!”而岑某呢,也是一肚子火,觉得自己就是帮忙牵线搭桥的,又没捞着好处,凭啥要赔钱?两人为了这事儿扯皮了好几个月,一直没解决。 到了去年11月初,实在没法子的岑某找到了宁波市慈溪市逍林司法所申请调解。老陈一接手这事,赶紧给周某打电话问清楚情况。头回俩人面对面坐一块儿调解时,那叫一个火药味浓。周某梗着脖子说:“你带我去买保健品,你跟销售熟得很嘛!”岑某也不示弱:“我也就陪你去买一趟而已,我自己也有损失啊!” 老陈一看这情况也没急着下结论,就换了种办法——“背对背”谈。他两边跑了不下十几次。这边跟岑某讲情面,说别为了这点小事伤了朋友感情;那边跟周某唠法律条文,告诉他买卖合同是怎么回事。老陈特意拿计算器算给两人听了两笔账:一是如果继续打官司要花多少诉讼费、鉴定费和时间成本;二是双方各退一步能省下多少麻烦。 看着计算器上那一连串的数字,两人都不说话了。这一谈就是3个月,加起来超过了40个小时。最后他们终于达成协议:岑某把剩下的3600元赔给周某(这当中有2000元是周某去海宁索赔时花的冤枉钱),周某也答应不再跟这事纠缠。协议签完立马把钱给了。“这事儿要是没你们耐心调解,我们这糊涂账估计得扯皮到猴年马月。”岑某特别感激地说。 那边司法所长拿着锦旗也很感慨:“群众给咱们送的这两面旗既是认可也是担子啊。”这起纠纷能这么顺利化解,就是咱们一直坚持的新时代“枫桥经验”。今年到现在为止,逍林司法所已经帮老百姓解决了120多起矛盾纠纷呢!这种工作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儿,就是琐碎耐心的沟通和设身处地的为老百姓着想。你看这一面面锦旗就代表着大家对咱们工作的满意。司法行政人就是在第一线用专业和温情默默铺就通往和谐社会的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