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告诉大家个特别离谱的事,CCTV今日说法报道过一个案例。安徽一对夫妻原本过得好好的,为了挣这10万块钱拆迁“好处费”,脑子一热就给搅合黄了。其实呢,2019年9月他们俩才刚结婚,一直到2021年1月,钱先生把自己婚前买的一套房子过户给了汪女士,一人占了50%的份额。 可是2024年5月的时候,汪女士听同事邵某说,只要找个单身男跟她妹妹结婚,就能多分拆迁补偿款,事成之后还能给10万块钱酬谢。汪女士看着眼馋,就跟钱先生商量着先假离婚,让钱先生去跟邵某妹妹领证结婚,拿到那10万块钱以后再复婚。 为了保险起见,汪女士让钱先生把那套A房屋过户到自己个人名下。钱先生信了她的话,把手续办了。结果后来邵某又说这事办不了了。虽然夫妻俩没把离婚手续给办下来,但那套房子的产权也一直没恢复原状。 到了2025年3月,汪女士直接去安徽省无为市法院起诉离婚,还要求分那套登记在钱先生名下的B房子。钱先生答应离也同意分B房,不过他觉得A房也得算进去。他觉得这是他婚前买的并且付了大头房款,自己该拿85%。 汪女士就不认账了,说既然2021年钱先生把那50%的份额给了自己还办了过户,那这房子现在就是她一个人的了。法院审理后认为2021年的那次过户是自愿合法的有效行为,可到了2024年5月的第二次过户纯粹是为了谋私利而不是钱先生的本意,所以这次过户行为无效。 法院最终判决准他们俩离婚。A房屋判给汪女士归她所有;B房屋判给钱先生所有但要给女方一部分钱作为补偿;经过计算抵账后,判决汪女士要给男方40936.32元的补偿款。 法官最后还特意提醒大家:婚姻存续期间把共有房产过户给一方并不代表就完全归个人所有了。“假离婚”风险大得很,千万别干这种损人不利己的傻事。 现在正好有福利活动从2月26日(正月初十)开始前10名的朋友只要点阅读点赞分享就能领新年神秘礼品(正月十五以后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