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共青团组织发布声明:严打冒名推销书籍行为并提示基层加强核验防骗

问题—— 共青团陕西省委近日接到部分基层团组织反映,有不法人员冒充团省委或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借“落实团省委工作要求”“统一征订学习资料”等名义,向基层团组织推销、售卖书籍资料,扰乱正常工作秩序并带来潜经济损失与社会负面影响。对此,共青团陕西省委4月1日发布严正声明,集中澄清事实、划清边界并提出防范要求。 原因—— 从公开信息看,此类冒名行为具有较强的迷惑性和针对性:一是利用机关单位公信力与基层执行链条,借“工作部署”之名强化权威感,诱导基层在时间紧、任务重情况下作出非理性决策;二是以“学习资料”“培训读本”等名目包装交易,将商业推销伪装成组织任务,降低受害单位的警惕;三是部分通知往往通过非正式渠道传播,真假混杂,给基层核验带来难度。近年来,社会上个别不法分子通过伪造公章、冒用身份、仿冒公文格式等方式实施诈骗时有发生,具有跨区域、链条化特点,需要保持高度警惕。 影响—— 此类行为一旦得逞,不仅可能导致基层团组织及涉及的单位蒙受直接经济损失,还会带来更深层次的危害:其一,干扰基层团组织正常工作安排,影响工作部署的严肃性与执行效率;其二,损害机关单位形象与公信力,造成误解,影响组织与基层之间的信任基础;其三,若形成“摊派式推销”的错觉,容易引发社会反感,放大负面舆情,进而影响青年工作氛围与社会评价。声明的发布,旨在及时止损、澄清事实,并向社会释放依法治理、从严打击冒名侵权的明确信号。 对策—— 共青团陕西省委在声明中明确三上立场和要求:第一,团省委机关不会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向基层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推销、摊派、售卖书籍资料或实施其他牟利行为,从源头上否定所谓“工作要求征订”的说法。第二,提醒各级团组织、相关单位和个人提高警惕,对非官方渠道发布的征订通知或推销行为,务必通过团省委官网等官方渠道查询联系方式并进行身份核实,避免轻信造成损失。第三,对冒用团省委名义开展非法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正告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维护合法权益。

此次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在信息化时代——各类诈骗手段层出不穷,公共机构和社会公众均需保持高度警惕。只有通过加强协作、完善制度、提升防范意识,才能有效遏制此类行为的发生,确保社会运行的公平与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