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副局长获刑12年

2026年2月26日这天,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副局长张天峰的案子迎来了一审判决。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给了张天峰一个十二年的有期徒刑。判决书中也写清楚了,要罚他两百万元的钱,还要把他收来的所有赃款赃物以及利息都给收上来,上缴国库。咱们来看看这个案子到底是怎么回事。 从2004年一直到2023年,张天峰利用自己的各种职务便利,给很多单位和个人办事。比如帮人家揽工程、招员工、调岗位、升职加薪这些事儿,他都办了。为了报答他,这些人直接或者通过别人给他送钱送物,总共有3407万多块钱。 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和国家烟草专卖局人事司司长这两个位置他都干过。在这之前,他还在陕西省榆林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当过一把手和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的一把手。张天峰是因为受贿才被抓的。法院审理后觉得他的行为构成了受贿罪,必须得依法惩处。 不过也有一些从轻的理由:他被抓之后老实交代了罪行,监察机关还没掌握的大部分问题他也主动说了;他对自己的错误很后悔,还把钱都退了出来。法院考虑到这些情况,最后决定从轻处罚。就这样定下来了这次的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