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3年3月3日这天,刘言给中青报、中青网发了条消息。最高法把最近公布的一批案例里的那个事儿专门拿出来说了,讲的是有人在群里乱发别人裸照和视频,结果被判了刑。最高法还特意提了一嘴,说现在网络上这些侮辱人的事儿特别坑人,原因就是太匿名、人太多、传得太快,对人伤得也最深。 这案子的具体经过是这样的。2020年10月的时候,有个叫李某的姑娘通过QQ认识了吕某,后来俩人谈上了对象。吕某缠着李某要她的裸体照片和视频,把这些东西都存下了。2021年7月分手之后,吕某心里憋着气想报复。从2021年8月开始一直到2023年6月,他就在微信、QQ、短信这些地方不停地往外面发李某的裸照和视频。 他发到的那些群特别大,其中好几个群的人数都有300人以上,最多的甚至有500人。发这些东西的时候,吕某还特地加上了“有谁认识这个垃圾”这样的侮辱性文字。他不光发在群里,还专门发给李某的亲友和同学。 因为这个事儿,甘肃省某县检察院就以侮辱罪把吕某给告了。法院最后也认定他的行为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给了他一年零两个月的刑期。这个判决下来以后就生效了。 关于这种行为的法律依据其实挺多的。《刑法》里说了,用暴力或者其他手段公然侮辱别人、情节严重的,就得判侮辱罪。公安部那边也有规定,在网上骂人、诋毁人、或者是把别人的隐私往外露,只要是严重的情况都算这罪。 到底什么才叫“情节严重”,还得看具体怎么回事、传出去多远、用了啥手段、造成了啥后果。法院最后综合看了一下,觉得吕某多次把李某的照片视频发到通讯群组里去,还配着难听的词,这已经严重损害了人家的人格尊严,所以认定是“情节严重”。最后法院也就按照这个标准给判了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