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唯分数”选才

科举时代一直为“唯分数”选才的问题争论不休。从隋唐一直到明清,这1300年间,科举选拔人才的标准经历了一个从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转变到仅看重成绩的过程。在唐朝时,进士科考并不是仅看分数,还得参考平时的学识和名声,还有达官贵人的推荐。比如,唐贞元八年,也就是792年,出了韩愈、欧阳詹这些有名的才子还有后来成为宰相的人。但这时候也存在弊端,考官自由裁量权过大,是否公平往往要看考官的眼光和品德。另外世家大族还会插手录取过程,导致一些寒门士子落选。 到了北宋时期,开始实行糊名和誊录制度以后,完全不再考虑平时的名气和水平。科场“一切以程文定去留”,也就是只看考卷上的表现。这个选拔制度在创立之初就引起了很多争议。1043年,范仲淹在一份奏疏中提出来,州郡发解试应该先考察德行和经历。而糊名制度下考生的姓名都被掩盖了起来,根本没办法考察他们的日常行为举止。所以范仲淹建议要给考生加上德行履历的考察并废除糊名制度。 1044年包拯反对废除糊名、誊录制度时指出人的德行很难核实,再说考官未必都能保持公正:“或缘其雅素,或牵于爱憎,或迫于势要,或通于贿赂”。包拯认为糊名和誊录能够保证公平。 北宋时期朝堂上关于糊名和誊录制度的争议其实是对科举取士标准的讨论。 此外还有针对是否废除科举恢复察举制度的争论。苏轼在《议学校贡举状》中给科举制度辩护:“夫欲兴德行在于君人者修身以格物”。因为察举制主要考核德行而且主观性很强,很难全面评价一个人。所以苏轼认为这样做容易让人弄虚作假和迎合上意。 苏轼有理有据地反驳了那些主张废除科举恢复察举制度的人,让他们没法继续辩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