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传销条例》修订的折腾到现在还没谱,2026年到底能不能落地还是未知数

《禁止传销条例》修订的事情折腾到现在还没谱,2026年到底能不能落地还是未知数。3月1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把2026年的重点立法任务给列了出来,一共要修订18项部门规章,结果《禁止传销条例》直接排在了第三位。这事其实已经是总局第三次把修订任务列进重点了,前两次分别是在2024年4月和2025年3月。不同的是,2025年的表述比较含糊,说是“拟推动修订”,到了2026年就变成了“推动修订”。虽然多了一个“拟”字去掉了,但“推动修订”和“制修订”还是有区别的。说白了,前面那个说法就是强调要动手去做,后面那个是明确年内要搞定。所以大家都担心,2026年真能把这个修订给办成吗?估计悬! 有些朋友可能会想,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光提了《禁止传销条例》,怎么不提《直销管理条例》?其实这俩条例可是老相识了。2005年国务院颁布的时候,《直销管理条例》是商务部牵头搞的,《禁止传销条例》是工商总局(也就是现在的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的。所以这两个修订工作自然得分两家来干。这回总局公布的重点任务里自然只能提到自己家的《禁止传销条例》。至于商务部那边的《直销管理条例》,虽然没见着他们每年公布计划,但这两个条例原本就是一起出来的兄弟,必须一起改才行。再加上内容互相牵连特别深,光改一个肯定行不通。2024年和2025年的《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里都有它们的名字,估计2026年也跑不了。 这两个条例改来改去拖这么久也不是没原因的,毕竟涉及到行业监管太复杂敏感了。据我打听来的消息,这次修订大概会盯着这几点: 第一是放开区域限制,毕竟现在做生意全靠网络了; 第二是少折腾服务网点的设置; 第三是降低拿牌照的门槛; 第四是产品品类可能会放宽; 第五是关于团队计酬的问题。 说实话,完全放开的可能性不大,顶多是有条件地部分放开。这个做法主要是为了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搭上线。那个意见里最核心的是第五条:那种单纯以销售业绩算钱的“团队计酬”不作为犯罪处理。现在这一条都成了判断是不是传销的硬杠杠了。如果这次能在条例里落实这一条,说不定在行政执法上也能跟着松绑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