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明确:疑似恶意串通且金额偏离鉴定结论时不得仅凭决算协议认定工程价款

问题——“决算协议”能否一锤定音,成为工程价款认定的唯一依据?在建设工程领域,工程价款结算通常以合同约定、过程签证、竣工结算文件为基础,必要时辅以造价鉴定。但在实践中,个别项目受转包、挂靠、管理不规范等因素影响,结算资料可能被操控,导致“书面结算”与“实际造价”不一致。最高人民法院审查的(2019)最高法民申967号案件中,争议焦点就在于:当《决算协议》存在恶意串通疑点,且结算金额与鉴定结论明显背离时,法院应如何认定工程价款。

最高人民法院此次裁定不仅回应了个案争议,也对工程建设领域中以协议掩盖真实结算的做法提出警示。市场交易的稳定依赖诚信与法治。守住法律底线,才能减少结算乱象,推动形成更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