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广西检察机关生态环保领域的工作成效。这些数据充分说明了检察机关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实际行动。 从"十四五"期间的工作看,广西检察机关办理了14682件公益诉讼案件,涉及土地、林地、耕地、水域等多个生态要素;通过磋商、制发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方式,检察机关有效推动了被污染损毁生态的恢复。其中,治理污损土地10.4万亩、水域10.8万亩,清理垃圾固体废物38.3万吨,向破坏环境者追偿修复费用7.5亿元,这些成果直接关系到广西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具体案件更能说明问题。一座堆积近20年、总量超过30万吨的垃圾堆曾困扰周边10个村屯近3000名村民。检察机关连续3年跟进监督,推动职能部门完成整治,最终还村民洁净家园。桂林市象山区某村污水直排问题,检察机关发出建议后,当地投入840余万元建成日处理500吨的污水提升泵站,系统解决了长期困扰群众的环保问题,村民自发赠送锦旗。 漓江流域生态保护是广西检察工作的重点。桂林市检察机关设立漓江保护检察官办公室和办案指挥中心,共办理漓江流域公益诉讼案件1682件。针对漓江核心景区违法燃放烟花毁坏16.8亩重点公益林一案,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追偿21万余元修复费用获法院全部支持,该案入选"中国十大环境司法案例"。阳朔县检察院利用大数据模型发现并督促整治民宿非法取水问题,有效保护地下水资源,该做法获最高检推广。桂林市检察机关还推动对濒危摩崖石刻实施抢救性保护,建立"司法+文保+生态"协作机制,实现了生态保护与文化保护的结合。 在跨区域协作上,自治区检察院与广东、海南省检察院建立环北部湾—琼州海峡协作机制,北海、防城港、钦州三市检察机关与广东、海南沿海检察机关签订红树林、中华白海豚保护协作意见,有效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形成了生态保护的区域合力。 创新探索也在不断推进。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试行"检察+碳汇"机制,引导侵权人认购海洋碳汇503吨,将生态修复与碳中和目标相结合。针对非法捕捞遗留渔网覆盖珊瑚问题,检察机关探索以珊瑚培育替代修复,成功培育珊瑚苗2050株,修复海域200余亩。以此为蓝本拍摄的纪录片《深蓝之谜 拯救网中珊瑚》获最高检推荐,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六次缔约方大会展播。
生态文明建设既是发展课题,也是治理命题。公益诉讼守护公共利益,既要在案件办理中解决具体问题,更要在制度完善中减少问题发生。当法治力量与协同治理、科技手段、社会参与形成合力,生态修复就不仅是对受损自然的补偿,更是对高质量发展路径的校准。守护壮美广西,需要持续用力、建立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