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合推进儿童友好建设 公共服务供给将贯彻“儿童优先”原则

问题——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儿童公共服务仍存堵点; 近年来,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持续推进,儿童公共服务体系健全,但不少家庭日常生活中仍面临具体而现实的困难:携婴幼儿乘车排队时间长、换乘不便,交通枢纽缺少母婴室和无障碍通道;部分公共场所对儿童免费或优待标准不尽合理,难以适应儿童生长发育变化;学校、医院、社区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适儿化细节有待补齐。随着生活水平提升与家庭育儿观念升级,社会期待已从“基本可及”转向“更便捷、更有温度、更安全”。 原因——人口形势变化与公共服务供给结构矛盾叠加。 一上,我国人口发展呈现少子化、老龄化、区域人口增减分化等趋势特征,家庭对托育、教育、医疗、出行等综合性支持的需求更为迫切。另一方面,部分公共服务仍沿用“成人中心”的规划理念和服务流程,儿童需求制度设计、资源配置和服务细节中体现不足;一些领域以身高作为免票标准、以静态年龄划分优惠范围,难以匹配儿童体格变化与家庭实际感受。此外,不同地区公共服务能力差异明显,优质资源供给不均衡,也影响了儿童及家庭的获得感。 影响——事关儿童权益保障、家庭减负与国家长远发展。 推动公共服务供给充分保障儿童优先,首先是保护儿童权益、护航健康成长的应有之义。通过提升“硬设施”与“软服务”水平,让儿童在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各上享有更加友好的服务环境,有助于营造关心儿童、尊重儿童的社会氛围,促进儿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其次,这是缓解育儿压力、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支撑。公共服务是否便利、是否可负担、是否可持续,直接影响家庭对生育养育的预期。以更精准的公共服务支持帮助父母平衡工作与家庭,有助于缓解育儿焦虑,稳定家庭信心。 再次,这是落实“投资于人”、提升人力资本的关键环节。涉及的研究普遍认为,对儿童的投入特点是高回报、长周期。把更多资源向儿童成长关键期倾斜,能够为国家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人才基础。 对策——以“优先、普惠、适配、可感”为导向推出“小切口”举措。 《意见》明确将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公共服务供给全过程,强调政策优惠、设施建设、服务保障中优先考虑儿童需求,推动形成更普惠、更便捷、更有温度的公共服务体系。 一是聚焦出行场景,提升儿童出行便利度与安全感。《意见》提出,鼓励引导网约车平台优先响应携带婴幼儿乘客的出行需求,推动城市公交、地铁及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为儿童出行提供便利,并鼓励铁路、航空公司为婴幼儿及看护人提供优先检票、优先登乘等服务。此类举措以流程优化和服务前置为抓手,成本可控、体验提升明显,有助于在日常出行中形成可复制的儿童友好做法。 二是优化公共服务优待政策,提高规则的科学性与适配度。近年来我国儿童健康状况持续改善,国家卫生健康委数据显示,6—17岁男女平均身高较5年前分别增长2.1厘米、2.2厘米。一些地方已结合实际探索调整政策:例如部分试点城市将国有景区儿童免票身高标准从1.2米提高到1.3米;湖南修订相关办法,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门票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对14周岁以下儿童实行免票(费)优惠。《意见》在总结实践基础上提出,鼓励有条件的景区适当提高儿童免票身高和年龄上限,推动形成更科学、灵活的优惠措施,让政策红利更精准地覆盖儿童群体。 三是以适儿化改造与服务优化为支点,提升公共服务“软硬兼施”的供给质量。围绕入学、就医、文体活动等高频需求领域,推动公共空间与服务设施完善母婴室、儿童友好标识、无障碍与安全防护等配置,同时在窗口服务、预约分流、志愿引导等上优化流程,以细节改进减少家庭时间成本与照护负担。 前景——从试点探索走向系统推进,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格局。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意见》突出“全社会推进”,强调跨部门协同、跨场景落地,既注重制度设计,也强调可操作性和可评估性。下一步,随着各地结合实际细化配套政策、完善标准规范、加强财政与社会资源统筹,儿童友好公共服务有望从“点状优化”向“系统供给”升级。同时,公共服务供给侧的优化将带动更多市场主体与社会力量参与,在安全保障、服务质量、权益保护等上形成合力,推动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城市治理与社会治理的日常。

保障儿童优先的公共服务既是保护儿童权益的需要,也是适应人口发展新形势的战略选择。这个政策说明了以儿童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通过优化服务体系,让儿童各上获得更优质的服务。随着政策落地见效,儿童友好理念将深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为儿童成长和国家未来奠定更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