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恶性婚姻诈骗案作出终审裁定,被告人张某因先后与11名男子登记结婚并实施诈骗,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
该案历时两年审理,最终驳回张某关于"年龄登记错误""款项属赠与"等上诉理由,司法认定其行为具有明显犯罪故意。
经法院查明,张某自2000年起在未解除前两段婚姻关系的情况下,通过社交平台物色大龄未婚男性,利用伪造身份证件、虚假结婚证等手段实施连环诈骗。
其犯罪手法具有典型特征:一是虚构"母亲患病""生育费用"等紧急事由制造诈骗契机;二是针对性选择农村地区婚恋信息闭塞的男性群体;三是通过频繁变更婚姻状态规避法律审查。
法律专家指出,本案折射出多重社会治理短板。
首先,民政系统婚姻登记信息尚未实现全国联网,跨地域重婚行为存在监管盲区。
其次,部分偏远地区仍存在"形式审查优于实质审查"的登记漏洞,为伪造证件提供可乘之机。
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法院受理重婚罪案件同比上升17%,其中超过三成涉及婚姻诈骗。
司法机关在判决中特别强调,张某犯罪行为不仅侵害被害人财产权,更破坏社会诚信基础。
法院在量刑时综合考虑其诈骗金额、悔罪表现及退赔情况,最终执行刑期接近诈骗罪法定刑上限。
目前,涉案赃款已启动追缴程序,民政部门正协同公安机关完善婚姻登记人脸识别核验系统。
前瞻观察认为,此案具有典型警示意义。
随着《民法典》第1042条对婚姻欺诈行为的明确界定,未来需构建民政、公安、金融等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机制。
专家建议推广电子结婚证二维码验真功能,同时将婚姻登记信息纳入个人征信体系,从源头遏制"骗婚产业化"趋势。
本案的判决具有重要的警示和规范意义。
一方面,它表明我国司法机关对于重婚、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态度坚定,对被害人权益的保护力度不断加强。
另一方面,案件也提醒社会各界,特别是中老年未婚人士,在网络社交和感情交往中需要提高警惕,对陌生人的身份信息应当通过正规渠道进行核实,不可盲目相信言辞承诺。
同时,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婚姻登记管理制度,建立更加严密的信息核查机制,防止类似违法行为的发生。
通过司法、行政、社会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才能更好地维护婚姻制度的严肃性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