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一企业没按规定交水土保持补偿费,被肥城市水利局给下了行政征收决定

202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里,明确了补偿费征收的强制性。针对这个问题,山东泰安有一家叫山东宇希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因为没按规定交水土保持补偿费,被肥城市水利局给下了行政征收决定。 这个费用是98079.60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和省里的相关收费标准算出来的。这次执法不是随便抓人的,是因为肥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之前就批准了他们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这说明从审批到监管的流程现在都挺顺的。 本来这通知书是直接送给人家的,但因为没法直接送达,他们就采取了公告的方式。这既符合规定,也没亏待对方的知情权。公告里说了,企业有一周时间可以提意见,要是过期没提就算放弃权利了。这是对咱们行政强制法里程序公正的一个体现。 要是这家公司还不交这笔钱,后果挺严重的,不但要交滞纳金,还得被罚款。这种严格的做法跟现在咱们国家在环保领域“严执法、重惩戒”的大方向是一致的。这笔钱主要是用来治理水土流失、修复生态和搞科研监测的。 他们的食品水产加工项目虽然不算传统的高污染行业,但要是盖厂房也会破坏地表植被和土壤结构。不管干啥行业,只要开发了就得保护好环境。这次是在山东大力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时候发生的。 作为黄河边上的省份,山东现在管得挺严的,省、市、县三级的管理体系都建起来了。肥城这次出手其实就是在响应省里的政策。这种严格执法不光能让企业更有环保意识,还能把行业往绿色低碳的方向带。 依法收这笔费就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具体做法。这次给这个公司发通知不光是为了收一笔钱,更是给大家敲个警钟。以后这种执法会越来越多、越来越规范,以后大家都得按规矩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