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来自安徽的邱先生,在杭州工作和生活。2025年10月,我购买了建发云熙小区的房子。原本期待着住进新房,没想到交付后发现了很多问题。墙体空鼓、瓷砖铺设不平整、门套对不齐等等问题让我感到非常失望,决定不签字收房。当时我就跟开发商反映了这些问题,以为能尽快解决,没想到拖了五个月还没修好。这期间我一直租房住,除了每月的房租还要还房贷,压力很大。更让我头疼的是物业费的事情。物业公司要求从2025年10月开始计算物业费,可我的房子还没修好呢,我根本没住进去过。这期间我找开发商沟通多次也没结果。我已经开始计划装修和定制衣柜了,不希望再因为维修问题耽误入住计划。如果再这样拖下去,损失太大了。 现在我向相关部门反映了情况,希望能督促开发商赶紧把房子修好。余杭区良渚的负责房修工作的张工跟我说,他已经把邱先生家去年10月发现的问题处理完毕了,还说目前还有一些新的问题需要解决,但预计能在3月底前完成维修。至于物业费怎么算他也说不清楚。 对于这个情况,杭州住保房管局物业科工作人员给了答复:“物业费是从房屋交付之日起算,和业主有没有收房无关。”根据最新修订的《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物业交付给业主前由建设单位承担。”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王玉臣律师也表达了同样的观点:“一般情况下物业费是从交付之日算起。” 只有当质量问题严重到影响到居住时,业主才可以拒绝收房,并且这段时间的物业费由开发商承担。 如果你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或者对这个话题有想法,欢迎留言分享你的经验和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