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经济复苏承压、结构性就业矛盾突出的背景下,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共同出台《关于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支持就业创业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就业优先战略进入政策协同深化的新阶段。
问题导向凸显政策紧迫性 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022万人,但青年群体调查失业率仍高于平均水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制约其就业吸纳能力。
此次政策直指就业市场结构性矛盾,重点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因抵押物不足导致的融资困境。
构建三维政策支撑体系 指导意见创新性地建立起"政策引导—市场运作—风险防控"三位一体机制: 1. 政策引导方面,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将强化对地方机构的再担保支持,重点向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小微企业倾斜,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下项目占比不低于80%; 2. 市场运作层面,要求商业银行在商业可持续原则下,对政府性担保项目给予利率优惠,建立"见贷即保"快速通道; 3. 风险防控环节,明确要求担保机构不良率控制在5%以内,建立银担风险分担机制,中央财政对代偿损失给予最高30%的补偿。
创新服务模式破解融资瓶颈 政策特别强调科技赋能,要求各机构在2024年底前完成数字化改造,开发基于税务、社保等大数据的信用评价模型。
浙江、广东等地试点显示,线上化普惠产品可将审批时效压缩至72小时内,首批试点机构服务小微企业数量同比增长140%。
就业乘数效应值得期待 中国劳动学会专家分析,劳动密集型企业每获得100万元融资平均可新增8-12个就业岗位。
按2023年政府性融资担保规模测算,新政有望带动年度新增就业超50万人。
值得注意的是,政策首次将"创业担保贷款"与"稳岗扩岗专项贷款"进行系统整合,预计可释放3000亿元专项信贷额度。
稳就业既需要宏观政策的力度,也离不开金融服务的精度。
以政府性融资担保为纽带,推动财政金融与就业政策同向发力,关键在于把资金更快、更准、更可持续地送达吸纳就业的主体,同时守住风险底线、完善长效机制。
政策协同越顺畅,市场主体越有信心,稳就业促创业的基础就越坚实,民生改善与经济回升向好的良性循环也将更可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