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拐卖妇女儿童典型案例:夫妻出卖5名亲生子女牟利47万元双双获刑

问题——以“生育—出售”牟利,挑战法律与伦理底线。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显示,拐卖儿童犯罪形态仍在变化,有的行为打着“送养”“协商抚养”的幌子,实质仍是以金钱交易为核心。该案中,李某会、张某荣在已育有多名子女的情况下,将生育异化为牟利手段,不核实受让方是否具备真实抚养目的,孩子出生后即被当作交易对象多次转手牟利,持续时间长、次数多、获利金额大,情节恶劣,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与成长权益。 原因——逐利动机叠加监护缺位与治理盲区。从主观上看,两被告以金钱为驱动,将子女视作可反复变现的“资源”,反映出法治意识淡薄、家庭监护责任缺失。从客观上看,个别地区基层治理对流动人口家庭情况掌握不够,若困难家庭救助、孕产妇与儿童健康管理、异常情况预警等机制衔接不紧,容易被不法分子钻空子。此外,部分非法中介以“介绍收养”“私下抚养”等方式撮合交易,继续增加隐蔽性与发现难度。 影响——伤害个体、破坏秩序、冲击社会信任。对儿童而言,被买卖意味着身份关系被人为割裂,监护与教育缺乏保障,心理创伤与成长风险突出。对家庭与社会而言,人口买卖扰乱户籍管理、收养管理和基层治理秩序,滋生黑灰产业链,侵蚀社会公平正义。更重要的是,此类案件由“亲生父母”实施,突破社会伦理底线,易引发公众强烈关切,必须以严格司法与系统治理回应社会期待。 对策——依法从严惩治与综合保护并重。生效裁判认定,两被告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构成拐卖儿童罪;鉴于拐卖人数多,依法从严惩处。在共同犯罪中,李某会起主要作用,认定为主犯,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张某荣起次要作用,认定为从犯,依法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该案释放明确信号:子女不是父母的“私产”,任何形式的人口买卖都触碰法律红线,必将受到严惩。 同时,司法机关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注重未成年人保护与后续安置。人民法院积极协调民政、学校等部门,为涉案未成年子女落实临时监护、补助金及助学金等保障,并会同志愿服务力量开展持续回访探望,尽可能减少案件对未成年人的二次伤害。 前景——以典型案例推动源头预防和长效治理。下一步,围绕拐卖儿童犯罪的发现、处置与救助,需要进一步打通公安、民政、卫健、教育、妇联等部门的数据与工作链条,强化对孕产信息、儿童入学、异常户籍登记、疑似非法收养线索的联动核查,提升早发现、早干预能力。针对网络平台和社会中介活动,应加大对以“介绍收养”为名实施买卖行为的排查打击力度,压缩黑灰产业链生存空间。对困难家庭,要完善兜底保障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及时识别监护风险,减少因贫困、失能失养等因素诱发的极端事件。通过持续发布典型案例、加强普法宣传,可进一步凝聚共识,形成“不敢卖、不能卖、不想卖”的治理格局。

当亲情被异化为明码标价的交易,法律必须划出不可逾越的红线。此案判决既是对犯罪的严惩,也是对社会伦理底线的维护。实现“天下无拐”,既要司法机关依法严打,也离不开全社会共同守护,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法治保障下安全健康成长。正如判决所昭示:生命尊严不容交易,人性底线必须坚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