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推进信用监管提质扩面:6400多万户企业分类管理,低风险主体“无事不扰”

问题——经营主体数量持续增长、业态模式加速迭代的背景下,传统“以查代管”“一刀切”式监管容易引发重复检查、执法扰企等问题——不仅抬高制度性交易成本——也可能造成监管资源错配:该严的风险未必能及时发现,该松的又可能被反复打扰。如何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同时更好激发市场活力,成为监管现代化必须回答的课题。 原因——信用成为破解难题的关键变量。一上,数字经济发展和政务信息化推进为信用治理提供了数据基础,跨部门数据互联互通有助于更准确识别风险,提高监管决策的科学性。另一方面,经营主体对稳定预期、公平竞争、便利服务的需求更加突出,监管从“事后处罚”向“事前预警、过程纠偏、服务引导”转变,既是治理能力提升的方向,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现实需要。 影响——信用监管正从“无形约束”转化为“发展动能”。发布会信息显示,截至2025年底,累计归集经营主体各类信用信息154.6亿条,实现跨部门共享数据122.7亿条,并通过制定实施《企业信用数据项要求》等国家标准提升数据质量和可用性。以标准化带动高质量数据供给,有助于在金融信贷、政务服务等领域扩大应用,减少材料重复提交和信息核验成本,促进要素资源更顺畅流动。 更关键的是,风险分类监管发出“精准治理”的信号。我国已对全国6400多万户企业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对高风险企业问题发现率超过85%,对低风险企业坚持“无事不扰”,推动监管资源向重点领域、重点主体集中。此外,将1.49万户严重失信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利用年报数据分析识别治理大型企业拖欠账款问题,反映了对守信者“少打扰”、对失信者“强约束”的政策取向,有助于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稳定中小企业预期,降低产业链协作风险。 在服务端,信用治理更强调“寓服务于监管”。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实施信用提升三年行动,推出“年报服务月”“信用修复服务年”等活动;截至2025年底,累计为4579万户经营主体修复信用,指导1800多万户经营主体合规经营。信用修复并非简单“抹去记录”,而是通过纠错机制促使主体纠正失信行为、完善内部管理,形成“可纠偏、能提升”的激励机制,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与守法意愿。 对策——下一步需要在“数据—规则—应用—协同”链条上持续发力。一是继续打通数据壁垒,完善归集标准和数据治理机制,提高数据准确性、及时性与可追溯性,避免“数据多但用不好”。二是深化风险分类与差异化监管,优化指标模型与动态评估,使分类结果更贴合行业特征和经营实际,提升对重点风险的前置识别能力。三是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在融资对接、政府采购、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领域更利用信用要素作用,同时完善权利救济与异议处理机制,保障信用评价公正透明。四是强化联合惩戒与协同治理,对严重失信、恶意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对合规经营、信用良好的主体提供更多便利,形成“守信受益、失信受限”的制度闭环。 前景——信用水平正成为观察宏观经济运行与市场生态的重要指标。涉及的信息显示,围绕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已形成6大类、19项创新试点成果,并编制发布中国企业信用指数,2025年该指数达到162.66,较上年增加3.89。这既反映企业整体信用水平提升,也显示市场预期与经济内生动力在增强。邓志勇表示,2026年将持续深化信用监管改革,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拓展信用应用场景,推动信用要素向优质企业集聚。随着信用规则优化、数据共享更加顺畅、监管与服务继续融合,信用治理有望在稳预期、促公平、提效率上发挥更大作用,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制度支撑。

从“严进宽管”到“宽进严管”,再到如今的“智慧监管”,我国市场监管体系改革始终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步推进;当信用价值成为企业发展的“第二身份证”,不仅意味着治理方式的现代化升级,也体现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成熟与自信。这场持续推进的制度变革,正在为市场主体铺就一条“守信者行天下”的发展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