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署、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八个部门联合发布了一个关于如何认定那些未成年人用户特别多或者对未成年人有重大影响的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的新规则。林焕新报道称,这份名为《办法》的文件,规定了认定标准、程序还有监管措施。 《办法》给咱们规定了两条认定依据:第一类是平台专门面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的,注册用户超过1000万或者每月活跃用户超过100万;第二类是服务对象不只局限于未成年人的,只要未成年人注册用户超过1000万或者月活跃未成年人用户超过100万,就算是这类平台。 此外,《办法》还说,判断一个平台对未成年人群体影响很大,得看这几个方面:下载量和用户规模大不大;销售收入和交易量高不高;未成年人用得勤不勤、时间长不长、花多少钱;有没有涉及很多和未成年人相关的信息;是不是某个垂直领域的代表平台;三年内有没有犯过什么涉及未成年人的违法违规事;还有别的显著影响因素。 这份《办法》强调要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大家一起努力来保护他们。原则上认定工作每三年搞一次,不过要是用户激增或者对未成年人影响显著变大了,随时也可以启动。认定建议名单征求意见稿现在也已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