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换“u币”赚1200元获刑10个月

方某某想通过换“U币”来赚点外快,结果跑了四趟就赚了1200元,却因此获刑10个月。极目新闻记者李青霞和苏卉报道了此事。在2025年7月的一天,方某某被姐夫叫醒,姐夫告诉他有个轻松又赚钱的跑腿活儿,去外地帮别人取卖“U币”的钱,包吃包住还日结。方某某动心了,他下载了某国外聊天软件,和上线取得联系。上线告诉他取钱时要注意伪装和躲避监控。尽管觉得钱不干净,方某某还是被高薪诱惑冲昏了头脑。2025年8月,方某某接到任务后乘车来到钟祥市某镇与王某某碰面。上线把虚假的“U币”发给王某某,让他误以为兑换成功。随后方某某拿到现金后从中抽取300元好处费,把剩下的钱放到荆门市区指定的草丛中。干完这一切后他回到出租屋等下一次任务。后来姐夫被抓了,方某某也因此被抓。经查证,2025年7月至8月期间,方某某收取了诈骗资金35.8万元,涉及4起电信诈骗案件,非法获利1200元。湖北省钟祥市检察院认定他明知是犯罪资金还帮助转移,遂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判处他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检察官提醒大家虚拟货币交易缺乏监管,易被犯罪分子利用。最近诈骗分子以高薪聘请“U币”兑换员、跑腿和代收款员的名义吸引别人帮忙转移资金。如果用这些名义帮助他人转移不明来源的资金就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