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间,安康市旬阳市金寨镇64岁村民龚某某一家被高速公路噪声折磨得不成样子,2011年公路一通车,他家离路仅20多米的房子就遭殃了,整天车声隆隆,根本没法好好睡觉。龚某多次找有关部门反映,可没人管,一直拖到2024年10月,他只好把安康铁路运输法院给告了,要求高速公路管理方降噪并赔钱。 这事儿让双方争执得厉害。管理方说龚某的房子没办产权证,还没法证明是在修公路之前建的。他们拿着《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说事,说房子得离公路远点。他们还对龚某做的噪音检测报告有意见,觉得病跟噪音没啥关系。不过后来做的司法鉴定报告说了,晚上这路段的噪音确实超标了。 这事儿不仅是责任分不清,还说明以前规划的时候没跟居民区协调好。龚某这几年因为这事儿身体也垮了,经常心慌失眠,把他的心脏病和高血压也给加重了。到了2024年8月,龚某突然发病被送进医院抢救,虽说保住命能自理了,但身体是回不去了。这一拖就是好几年,维权的时间精力和钱都搭进去了,普通人真的太弱势了。 好在审判过程中高速公路方也有点表示了,在龚某房子对面装了声屏障。法院也想让双方挑家机构测测效果,可惜没谈拢。最后法院虽然判了3万块精神损失费支持了原告一些请求,可还是没能把根本上的污染解决掉。 现在国家已经有《噪声污染防治法》了,可具体执行还得看细处。以后要强化规划阶段的环评工作,让“邻避设施”离居民区远点;还要建立长期监测和公开机制,让企业天天管着这事;再加上“公益诉讼+行政监管+民事赔偿”一起管,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新思路。 大家都盼着现代化交通带来发展和效率,但一墙之隔的居民也得有安静和尊严。这起案子虽然是个案,却反映了城镇化进程中怎么平衡公共建设和民生保障的大问题。以后在搞建设的时候,把噪声防治的事从头管到尾;在健全法律救济机制和补偿机制上下功夫;才能让发展速度跟民生温度一起往上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