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主该如何给自己的宠物讨回公道?宠物成为家庭的重要成员,托运宠物出行需求也多了。但在运输途中,宠物死亡的事也不是什么稀奇事。 宠物主们经常遇到困难:不知道找谁赔偿、要赔多少钱、还需要什么证据来支撑自己的主张。 为了解决这个难题,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清华给宠物主们理清了维权的思路。通常运输方设定的最高赔偿3倍运费条款在法律上没有效力。法院认为这个条款剥夺了宠物主的主要权利,减轻了运输方的责任。 所以,宠物主们应该以实际价值为基础要求赔偿,例如购买价格等因素。 关于平台责任的问题,要确定平台类型:信息中介或者网络货运平台。不同的类型责任也不同。 宠物主们要证明自己和运输方之间的合同关系成立,以及损害发生的事实。比如交付健康的宠物、接收宠物时发现它已经死亡或者受损。为了应对对方的抗辩,一定要收集和保存证据。 周清华律师分析了可以要求退回的费用清单:比如赎金、担保费等。而运输费本身并不在赔偿范围内。 参考案例显示:上海宠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格式条款中的约定是无效的。刘某要求乐某飞赔偿购买价损失10500元,经过扣除已赔付的1376元后,法院支持了9124元。 乐某飞通过某天下平台已经赔付刘某全额运费和2倍运费,所以乐某飞应该承担这个责任。 关于精神损失费和饲养费等要求并没有得到支持。 广西钟山县人民法院也审理过类似案件:黄某将赎金、运费还有担保费共计5000元交给朱某。 朱某没有按照约定活着把边牧犬交给黄某,所以法院判决朱某需要退给黄某4200元赎金和担保费。 800元运费已经实际发生,不属于担保范围。 周清华律师指出这是一件关于宠物运输途中死亡如何处理的案例。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也审理过类似案件:刘某与上海宠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还有乐某飞运输合同纠纷案。(案件号为[2022]沪01民终11900号) 编辑 刘兰若 审读 方良腾 二审 郑蔚珩 三审 万晖 本文作者:读特记者 韩湘 本文文章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