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出通知,规范银行业机构开展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业务。这个《通知》支持银行给人民币离岸市场提供流动性。银行总行要把资金实力、风险控制等因素考虑进去,给业务制定上限。这就保证了流动性供给平稳。 《通知》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把境内银行与境外机构间存在实际债权债务关系的融资业务都覆盖了进来。这样一来,不管现在还是以后的同类业务,都能有规可循。业内专家觉得,这改变了以往分类制定规则的模式,能更好地适应业务创新的需求。 关于逆周期调节机制,《通知》把银行的净融出余额上限和一级资本净额挂钩起来。央行会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和银行展业情况来调整参数。这就能引导金融机构树立风险中性的理念。同时,通过参数调整来发挥宏观审慎管理的作用。 央行给上海证券报记者透露的信息显示,《通知》里的初始参数既考虑了银行实际开展业务的情况,也兼顾了防范风险的需要。给以后的发展也留出了空间。《通知》还明确要求展业银行要具备较强的国际结算能力,建立好风险管理和内控机制,由总行或者境内分行来归口管理。 业内专家认为,《通知》让银行在净融出上限内可以灵活摆布各项业务结构、自主开展各类融资活动。这样做减少了银行的顾虑,提升了积极性。同时也能增强境外人民币流动性的稳定性。 央行负责人表示,《通知》实施后管理规则会更清晰透明,有利于离岸人民币流动性供给顺畅稳定。《通知》的管理逻辑和之前出台的境外贷款、境外放款等措施是一致的,是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重要补充。 总的来说,《通知》就是支持境内银行业机构和境外机构规范开展人民币跨境同业融资业务的规定。它既支持离岸市场健康发展又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还能完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