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邓书丹——把工作比作治病救人,“司法不是只处理症状,而是要把病根挖出来

2024年,荣昌区人民检察院的邓书丹获得了业务标兵的称号。这可不是个简单的荣誉,是她个人专业能力的体现,也是荣昌未检工作成绩的证明。邓书丹总是把工作比作治病救人,“司法不是只处理症状,而是要把病根挖出来。”这句话在她的办案中体现得淋漓尽致。2024年底,她接手了一个叫小华的案子。小华是个17岁的少年,家庭监护长期缺失,还自我封闭、法律意识淡薄。邓书丹没有简单地进行判决,而是深入调查他背后的原因。她想让这个本就不坏的孩子改过自新。经过法定程序和多方意见征求,她给小华做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设置了8个月的监督考察期。 但是,“处方”开好只是第一步,真正的考验在于执行。小华对学习没有兴趣,也没有工作门路,跟爸爸的关系也紧张得很。邓书丹就牵头组建了一个帮教小组,里面有检察官、“莎姐·银辉”帮教团和观护基地的人。他们给小华量身定做了一个成长方案:针对他动手能力强的特点,安排他在观护基地学叉车技能;同时还给他做心理疏导和家庭关系修复。 不过这个过程并不顺利。刚开始的时候理论考试没通过让小华很受打击。邓书丹及时调整了策略,先让他实操叉车技能。这样一步步下来,小华慢慢重建了自信。为了支持他,邓书丹常去基地陪伴他。2025年5月,凭借过硬技术和积极态度,小华被聘为实习助教拿到了第一份正式工作。同时他跟爸爸之间的隔阂也渐渐消失了。 2025年6月的时候经过评估,矫治目标达成了,检察机关给小华做了最终不起诉的决定。这个成功案例显示出新时代未检工作正在转型——从单一刑事处理变成综合保护。邓书丹参与推动建设了荣昌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中心这个平台。这个中心在2024年被列入重庆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共享场馆名录里面。 一名优秀的未检检察官既要是明察秋毫的执法者也要是循循善诱的教导员还要是连接司法和社会支持的桥梁。邓书丹用她的情怀和专业精神把法律刚性和人文关怀结合起来。她的实践表明对每一个误入歧途少年不抛弃不放弃是高质量发展的体现也是“六大保护”协同发力的生动实践这就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