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营销得守着法律和道德的边界。这次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判了个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的案子。有个叫“猪葛亮食品有限公司”的公司,在广东东莞因为名字谐音诸葛亮,惹得诸葛亮后人出来说话,后来公司就把注销了。其实不止这家,早之前还有商场搞促销用了不雅双关语,被批评了才道歉整改。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平说,创意要遵守两个基本点:法律要管,不能瞎乱搭便车;伦理也得管,营销内容不能太没底线。顺丰控股有限公司给一个叫张平的人说了这事儿。东莞有个企业用“顺丰速孕”这个谐音梗做车身贴纸,把“运”改成“孕”。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判这公司赔顺丰控股有限公司20万元,还得公开道歉消除影响。法院认为这行为让人搞不清服务来源,损害了顺丰公司的信誉,也违背了公序良俗。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教授张平说,商标法是为了防止混淆、保护消费者权益。现在市场上的创意营销很多都是为了博眼球搞低俗炒作。张平觉得要保证社会公共利益。市场监管部门也表态要加强对广告宣传、企业名称登记的监管。这些接连出现的案例说明有些经营者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都不够。不管是随便改商标还是拿历史人物开玩笑,都是为了短期流量不顾法律和尊重社会的基础。这种小聪明迟早会吃大亏。我们要共同营造清朗、诚信、文明的市场环境。让创意在合规与向善的轨道上走得更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