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岛买东西只能自己用不能转卖给别人

2月5日,财政部、海关总署还有税务总局这三个部门联合发了个消息,专门给咱们海南岛里的人买进口东西用的。只要是在海南有身份证、居住证或者社保卡的中国公民,还有在这儿工作生活拿着居留证的外国人,以后都能享受到这个福利。人民网在海口那边也报道了这个事,潘惠文和蒋成柳是报道的记者。 这个政策就是想把进岛居民买进境商品的关税全免了,把进口环节、国内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也一并免了。不过这东西只能在特定的店里买,而且每一年买的总额不能超过1万元。每个人凭身份证、居住证这些证件去指定的免税店买东西就行,买多少都不限次数。至于买啥也得看清单,清单是财政部他们几个部门一起商量定的。 大家注意了,买的东西只能自己用,不能转卖给别人。要是有倒卖、代购或者走私的情况被查出来了,这个人三年都不能再买了,还得把你名字记进信用系统里。如果严重构成犯罪的,海关会直接抓人追究责任。店里要是违规卖东西了,也是要受处罚的。这个政策从发出来的那一天就开始执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