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是政治生态的“风向标”,也是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保障;实践中,少数地方和单位选任环节仍存在把关不严、程序执行不规范、风险点识别不充分等问题,容易造成“带病提拔”“带伤上岗”,不仅损害组织公信力,也会削弱干部队伍战斗力。针对这些突出风险,兰州市今年以来把监督挺在前面,着力把好选人用人入口关、程序关、责任关,推动形成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 从问题表现看,干部选任风险往往集中在三个上:一是资格条件审核不够细,个别环节存“以材料代核实”的倾向;二是廉政把关不够硬,对有关问题线索掌握不及时、研判不深入;三是过程留痕不够全,责任链条不够清晰,导致出现问题后追责问责难度加大。这些问题的背后,既有少数单位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原因,也有制度执行“上热下冷”、对关键节点监督缺位的因素,客观上还与选任工作量大、环节多、时间紧等现实压力涉及的。 为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兰州市围绕“流程规范化、监督常态化、责任具体化、制度系统化”发力,推动监督从“事后纠偏”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延伸。首先在流程监督上,严格落实“凡提四必”等硬要求,对党风廉政意见不过关的人员按规定暂缓使用;对经查核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依规依纪移交纪委监委处理,坚决把住廉洁底线,防止问题干部“闯关过关”。这个做法反映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鲜明态度,有助于把隐性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其次在任前管理上,严格执行任前事项报告制度,分批受理审核任前报告事项,强化“上任前再过一遍筛子”的制度约束。任前报告既是对干部个人情况的再核验,也是对组织程序的再校准,有利于更压实干部如实报告义务和组织审核责任,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 再次在专项检查上,兰州市综合采取专项掌握情况核查、结合巡察重点核查、利用考察督促核查等方式,深入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并细化形成检查任务清单。以清单化推动标准化,把容易发生偏差的环节逐项“对表”,有助于提升监督的精准度和穿透力,避免监督泛化、虚化。 在结果运用与责任传导上,兰州市坚持“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将其与市管班子年度综合考核衔接,对县区和市直单位开展评议,对总体评价较低、降幅较大、问题突出的单位及时督促整改。将评议结果与整改闭环相结合,既能促使各单位党委(党组)把主体责任扛起来,也能推动组织部门把关口前移、把标准立稳,实现“发现问题—压实责任—推动整改—巩固提升”的工作链条。 制度供给上,兰州市制定出台干部选拔任用风险防范操作指南,明确事前自检和风险提示要求,完善全程纪实机制,围绕拟任职位条件、人选资格、关键环节等梳理易错易漏提示事项、共性风险问题和纪实要点,推动按原则、按政策、按程序选人用人。这类制度化、工具化成果,有助于把经验做法固化为可操作、可追溯的规则体系,降低“因不懂而违规、因随意而越界”的概率。 从影响看,织密选任监督网络的直接成效于提升干部工作公信力,减少选人用人中的“暗箱空间”和“寻租空间”;更深层的作用在于强化正确用人导向,激励干部把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把心思放在服务发展、服务群众上。对地方而言,干部队伍清正、选任机制透明,才能更好凝聚共识、激发活力,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面向下一步,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仍需在“常态长效”上持续用力。一上,应进一步推动各环节信息共享与联动把关,提升问题线索研判质量,做到动态掌握、及时处置;另一方面,要强化制度执行刚性,严防“纸面合规”,推动关键环节真核实、真记录、真问责。同时,应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警示教育,提升基层组织人事干部专业能力,让制度要求落到操作细节。随着各项举措持续推进,选人用人监督将更具系统性、针对性,干部队伍建设也将更能体现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
干部选拔任用事关政治生态建设。兰州的实践表明,只有坚持严的标准和创新制度并行,才能实现选贤任能和防腐拒变的统一。这套监督体系对完善新时代干部工作机制具有示范意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