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美国关税政策再起波澜。
当地时间20日,美国最高法院公布裁决,认定《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并未赋予总统征收大规模关税的权限。
这一裁决意味着此前依托“紧急状态”框架推进的一些关税安排失去法律支撑,也使特朗普政府在贸易政策工具选择上遭遇实质性掣肘。
当天,特朗普在白宫记者会上称,将签署行政令,拟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对全球商品加征10%的进口关税,实施期限为150天,用以“替代”此前被判违法的紧急关税措施。
问题在于,美国行政部门试图以关税作为快速、强硬的政策杠杆,但司法裁决强调了权限边界,迫使政府在“速度”与“合法性”之间重新权衡。
与此前依托紧急权力推动的关税不同,第122条的适用具有更强的时限约束:新关税最长只能持续150天,若需延长必须获得国会批准。
这意味着关税政策从“行政主导”转向“行政—立法互动”的可能性上升,政策的不确定性也随之加大。
从原因看,一是美国国内政治周期与产业诉求叠加,推动行政部门继续寻求可即时见效的贸易手段。
关税往往被包装为“保护就业”“重振制造业”的工具,在部分选民群体中具有较强动员效应。
二是美国对外经贸博弈加剧,在供应链重组、通胀压力、产业竞争等多重因素下,关税被视作谈判筹码和风险转移渠道。
三是司法裁决反映了美国制度内部对权力扩张的制衡逻辑。
最高法院的判决并不直接否定关税这一政策工具,而是要求其回到明确的法定授权之内,从程序上提高政策门槛。
影响方面,首先是对全球贸易环境的扰动加深。
若10%普遍性关税落地,相关成本将沿着进口环节向下游传导,企业经营预期和跨境订单安排可能受到冲击,部分产业链可能加速调整采购与产能布局。
其次是对美国国内的反噬风险上升。
关税本质上是对进口商品加税,短期内可能推升企业原材料与零部件成本,并通过价格机制影响终端消费,给本已敏感的通胀与民生议题带来新的压力。
再次是对多边规则与国际合作氛围构成挑战。
普遍加征关税与频繁启动“调查”工具,容易引发对等反制与争端升级,增加跨国企业合规与经营成本。
在对策层面,特朗普同时释放出将启动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的所谓“不公平贸易行为”调查的信号,并称还有“其他选择”。
从政策组合看,美国可能在普遍性关税与行业性、国别性工具之间进行切换:一方面用时限明确的第122条争取短期政策空间,另一方面通过301调查为更具针对性的措施铺垫论据与程序。
此外,特朗普还强调以“国家安全”为由征收的关税以及依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以及301条实施的关税将继续有效,显示其意在维持既有关税体系的基本盘,并在此基础上寻找新的法律支点。
前景判断上,未来一段时间美国关税政策可能呈现“三重不确定性”。
其一是法律路径的不确定性,行政部门在不同法条之间转换,可能引发新的司法审查与政治争论。
其二是国会态度的不确定性,特别是涉及150天后是否延长的议题,将把关税政策进一步带入党派博弈与利益协调。
其三是国际反应的不确定性,主要经济体和受影响行业可能根据自身利益采取磋商、反制或诉诸争端解决机制等多种应对方式,全球贸易摩擦的外溢效应值得警惕。
综合看,美国若继续把关税作为核心工具,不仅难以从根本上解决结构性竞争问题,反而可能加剧市场波动与供应链成本压力,进而影响全球经济复苏态势。
此次关税政策的法律角力,折射出全球化时代国家主权与国际规则的内在张力。
当单边主义遭遇制度约束,美国如何在"本国优先"与多边规则间寻求平衡,不仅关乎其自身经济前景,也将深刻影响后疫情时代的全球贸易秩序重建。
历史经验表明,任何脱离国际协调的贸易措施,最终都可能演变成伤己伤人的"双输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