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天福集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抓

因为在山东莱州那边被人投诉多了,最近把福州天福集团有限公司连同它的负责人林江,都因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给立案抓起来了。这案子现在已经在法院审着呢,要是审完了能给咱们提个醒,告诉大家这种事儿以后怎么搞。特别需要提一句的是,在烟台地区有个叫烟台天福兰庭的公司,跟福州天福集团关系可铁了。当时它就在莱州那边用几乎一模一样的路子招人入伙,说以后买房有优惠还能拿高利息,结果把一大帮老百姓的钱都给骗走了。 以前查过的材料显示,这招已经是标准的非法集资套路了。但在烟台这边事情办得挺僵的。虽然好多人跑去公安局报案说烟台天福兰庭是非法集资,但警察去调查完后开了《不予立案通知书》,上面的理由也是经了上级部门复核确认的。现在烟台天福兰庭已经变成了空壳公司不干正事了。就算有民事判决书在手,老百姓想拿回钱也是难上加难,一点进展都没有。 再深挖一下两家公司的关系才发现原来猫腻这么多。那些交了所谓投资款的人拿到的单据上都写着“天福集团”的大名。再去工商登记处一查才明白,福州天福集团其实是被福建兰庭投资集团全资控制的。而福建兰庭投资集团的核心股东林江,以前可是长期在烟台天福兰庭当股东和监事的。正是在他管着那会儿,莱州那边的资金募集活动搞得最凶。 这种股权和人事上的死循环说明两地公司根本不是独立的两块儿。更吓人的是像这样的“天福”系公司风险不止这一家。在河南固始县那边的司法机关已经对河南天福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动手了,给它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并且开始退赔钱了。这说明那个运营模式可能在好几个地方都被复制过了。 现在这个情况其实反映了挺多深层次的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对于这种手法差不多又有明显关联的坑人手段,各地的执法机关在怎么看它这事儿上可能看法不一样,怎么统一标准还得好好琢磨。第二个问题是如果大公司垮了或者立案很费劲的话,老百姓的钱咋追回来?这是个稳定金融市场的大事儿。第三个问题是在有些地方这些打着创新旗号实际干非法集资的人没人管。 福州那边案子的审判就是给打击这种坏行为立了个规矩。可烟台那些投了资的人现在的日子很难过啊。这说明光是抓住几个案子还不够得从源头治起啊。得让不同部门和不同地区的人一起合作搞治理才行。 只有把安全网织得更密点儿才能挡住这种坏事儿再冒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