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成为首批缔约国 《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正式生效

全球海洋生态面临过度开发、污染加剧等挑战的背景下,国际社会经过19年谈判达成《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意味着人类首次为占地球表面积64%的公海区域建立起较为系统的保护框架;这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条约,将深海遗传资源惠益分享、跨海域生态保护区网络等机制纳入规则体系,被认为是继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之后又一重要的海洋治理制度进展。分析人士指出,协定得以推动落地,主要源于两上现实压力:一方面,随着深海采矿、生物勘探等技术发展,近十年公海对应的专利申请量增长约400%,既有法律体系难以应对新型海洋权益争端;另一方面,联合国数据显示,目前仅1.2%的公海被纳入保护范围,明显低于“3030”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目标。谈判过程中,中国提出“梯度义务”方案,即根据各国技术能力差异设置分阶段责任,该主张被写入最终文本,有助于缓解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技术转让等议题上的分歧。该协定实施预计将带来三上影响:法律层面,首次明确国家管辖外海域环境影响评价的强制标准;经济层面,商业开发深海基因资源需按规则向国际社会共享收益;治理层面,建立定期审查机制,推动措施随形势变化及时调整。据估算,到2030年相关措施全面落地后,全球海洋保护面积有望扩大至30%,每年可减少约1200万吨塑料垃圾入海。作为远洋渔业大国和深海勘探的重要参与方,中国的实践为协定落实提供了参考。自然资源部数据显示,我国已建立6个深海生态监测站,覆盖太平洋、印度洋;2023年开展的南海海山系统调查,为协定中“脆弱生态系统识别”标准提供了关键科学依据。国际合作上,中方推动的“南海海洋环境合作倡议”已有11个国家参与,其联合科考模式被纳入协定能力建设的最佳实践案例库。面向未来,协定实施仍将面对资金筹措、监测技术、执法协同等难题。全球环境基金预测,初期年度资金缺口约70亿美元。对此,中国宣布设立2000万元人民币的“南南合作基金”,重点支持小岛屿国家参与海洋保护。国际法学界普遍认为,随着更多国家完成国内批准程序,该协定有望在2025年前形成较为完整的缔约方体系,并对21世纪海洋治理格局产生重要影响。

海洋连接各国,也关乎人类未来。面对公海这个共同的蓝色空间,治理的关键在于制度设计与落实执行。《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推进生效,为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提供了更清晰的共同规则。以规则凝聚共识、以合作缩小差距、以行动修复与守护海洋生态,才能让海洋成为各国共享的发展机遇与更可靠的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