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十大重点案件 重拳整治"内卷式"竞争乱象

当前我国经济处于转型升级关键阶段,部分行业出现的“内卷式”竞争,已成为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这类以牺牲质量、突破底线为代价的恶性竞争,不仅扰乱市场秩序,也损害消费者权益,拖慢产业升级。市场监管总局此次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例,正是对该问题的集中治理。 从案件类型看,违法行为呈现多样化。既有“莆田来啦”商标侵权等传统知识产权案件,也有借助新技术实施的违法广告行为;既包括地塞米松原料药垄断等民生领域大案,也涉及直播带货等新业态中的乱象。值得关注的是,部分案件显示违法手段更趋隐蔽、带有组织化特征,例如通过私域流量转移交易、利用技术手段虚构身份等新型方式。 深入看案件成因,既有企业急于求成的主观动因,也有行业同质化加剧、竞争过密的客观背景。部分企业为争夺份额,不惜降低质量标准、触碰法律红线;一些领域因准入门槛下降引发过度竞争,导致“劣币驱逐良币”。以原料药垄断案为例,涉案企业通过价格联盟攫取超额利润,直接推高药品终端价格,损害患者利益。 此次执法行动带来多方面成效。原料药垄断案3.62亿元罚单刷新行业纪录,首次对组织垄断协议的自然人作出处罚,体现出更明确的责任追究。直播营销领域,560万元的系列处罚对虚假宣传起到明显震慑。更重要的是,中国石油与宁德时代合营案获得无条件批准,传递出鼓励优势企业依法合规合作、推动技术创新的政策导向。 从监管举措看,本次行动说明了“治理与预防并重”的思路。一上保持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另一方面以典型案例释法明责,推动形成可持续的治理机制。例如对认证机构开展全面检查,有助于从源头减少“降质降价”引发的恶性竞争。同时,执法也注重把握规范与创新的平衡,在打击违法行为的同时,为守法合规企业营造稳定预期和发展空间。 展望未来,随着反垄断法修订案落地和市场监管体系持续完善,我国竞争政策将更加制度化、更加成熟。

整治“内卷式”竞争,不是限制竞争,而是让竞争回到法治轨道和价值创造上来。以更清晰的规则维护公平、以更精准的执法纠偏、以更积极的政策鼓励创新,才能推动企业从“拼消耗”转向“拼能力”,让市场从短期喧嚣走向长期繁荣,为高质量发展夯实可持续的竞争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