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办通报烟花爆竹重大事故 部署全链条监管遏制多发势头

国务院安委办近日印发通报,针对江苏连云港东海县一烟花爆竹经营部较大事故、湖北襄阳宜城市一烟花爆竹零售店重大事故指出,烟花爆竹经营与燃放环节仍是风险易发高发领域。通报强调——要以事故为镜鉴——尽快补齐监管短板,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确保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问题方面,通报点出五类突出隐患:零售店周边燃放管理失控,风险外溢明显;部分零售店采取“自选式”销售,人员聚集与可燃物储存叠加,安全边界被挤压;超量存放、店外摆放、藏匿储存以及经营超标违禁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经营许可把关不严、安全距离不足等基础条件问题仍未根除;事故警示和工作要求传导不畅,举一反三排查整治不深不细,导致隐患反复出现。上述问题共同指向一个现实:烟花爆竹零售点往往贴近居民生活,一旦管理松懈,极易引发群死群伤和连锁性次生风险。 原因方面,既有经营主体安全意识薄弱、逐利驱动下“多存多卖”的惯性,也有基层监管力量与节日需求高峰不匹配带来的盲区和死角。一些地区审批、日常巡查、重点时段管控上存在“重许可、轻过程”“重部署、轻落实”等情况,信息传递和责任落实止步于“最后一米”。同时,部分群众对安全购买、储存、燃放知识掌握不足,试放、违规燃放等行为出现在零售点周边,继续抬高事故触发概率。通报提出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管控,也从侧面反映出在动态监测、溯源追踪、协同执法诸上仍有提升空间。 影响方面,两起事故发生烟花爆竹消费较为活跃的时段,警示作用突出。烟花爆竹一旦爆燃,燃烧迅速、冲击力强、波及范围大,若叠加人员密集、建筑毗邻、逃生条件受限等因素,极易造成严重伤亡并引发社会恐慌。对地方治理而言,若隐患排查走过场、违法违规屡禁不止,不仅冲击安全生产形势,也会削弱群众对公共安全治理的信心。对市场秩序而言,“打非”力度不足将放任非法生产、运输、销售链条滋生,带来“劣币驱逐良币”的风险。 对策上,通报明确“立刻抓、抓到底”的工作路径:一是立即组织“拉网式”排查,对所有零售店(点)逐一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重点盯住周边安全风险管控和现场管理,做到问题查清、措施落地、整改到位。二是强化全链条监管,贯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各环节,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精细化治理能力,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依法查处,形成有效震慑。三是强化警示宣传和权威信息发布,以典型事故为警醒,面向群众普及安全购买、储存、燃放知识,回应关切、稳定预期,推动守法合规成为社会共识。四是保持“打非”高压态势,紧盯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强化追踪溯源与行刑衔接,持续开展节日期间专项行动,切断非法利益链条。五是聚焦硬措施落地,围绕“五个严禁、三个务必”推动一线执行刚性化:严禁“下店上宅”经营、严禁超量储存、严禁店外摆放、严禁零售点周边100米内燃放试放、严禁禁放区及人员密集场所燃放;务必专人现场盯守、务必严控进店人数、务必张贴警示标语,以制度约束替代经验管理、以现场管控补齐薄弱环节。 前景上,节日期间烟花爆竹需求集中释放,安全风险阶段性抬升。能否有效遏制事故反弹,关键在于把责任压实到基层末梢,把监管延伸到每个环节,把防控落实到每个点位。随着工作组暗访检查推进、各级安委会办公室逐级传导要求以及信息化监管手段深化应用,烟花爆竹安全治理有望从“集中整治”向“常态管控”转变。同时也要看到,隐患具有反复性,必须坚持依法治理、严格执法与宣传引导并重,在规范经营与满足合理消费需求之间把握尺度,持续提升安全管理能力。

年味不能以安全为代价;此次专项整治既是对具体隐患的集中整治,也是对安全发展理念的再次强调。当每一箱爆竹都有了“电子身份证”,每一个摊点都纳入“智慧监管”,传统节庆习俗才能更好与现代安全管理相衔接。这既是应急治理能力的提升,也折射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持续推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