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礼泉零食店误将两名14岁女生当作盗窃对象扣留核查,引发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关注

近日,陕西省咸阳市礼泉县一起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消费纠纷引发社会关注。

2月2日下午,两名14岁初中女生在当地"好想来"零食店完成购物后,被店员以总部监控提示为由强行召回,并指控其存在盗窃行为。

据家长反映,两名未成年人在无监护人陪同情况下,被限制人身自由长达20余分钟,期间多次请求联系家长均遭拒绝。

事件起因于门店收到总部监控系统异常提示。

监控画面显示,其中一名女生曾触摸货架商品后触碰自己未闭合的双肩包,但完整视频并未记录任何盗窃行为。

商家在缺乏确凿证据情况下,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极端处理方式,暴露出当前部分零售企业在处理类似事件时存在的程序失范问题。

这起事件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造成明显伤害。

据家长描述,涉事女生出现持续数小时的剧烈情绪反应,甚至产生极端想法。

心理学专家指出,青春期个体对名誉受损事件尤为敏感,不当处理可能造成长期心理阴影。

同时,事件也反映出商家在未成年人保护意识方面的严重缺失。

在后续处理中,涉事门店虽承认系误会并表示愿意道歉,但拒绝向家长提供完整监控视频。

当家长前往门店讨要说法时,商家选择报警处理。

当地警方已证实两名女生不存在盗窃行为,目前正就事件责任认定展开调查。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件时应当通知监护人到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禁止商家无证据扣留顾客。

法律界人士指出,此事件中商家行为已构成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加强对零售行业的服务规范培训,特别强调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措施。

这一事件是一面镜子,反映出商业文明建设中仍存在的不足。

在消费升级、服务竞争日益激烈的时代,商家不仅要关注商品质量和价格,更要提升服务规范和人文关怀。

对于涉及未成年人的任何处理,都应该坚持"疑罪从无"的原则,充分尊重其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

只有当商家、消费者和监管部门形成良性互动,才能构建更加和谐、更加文明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