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完善第四批珍贵古籍名录:100部入选夯实保护清单,84部跻身国家名录彰显多民族文献底蕴

在中华文明探源工程深入推进的背景下,广西古籍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最新公布的第四批自治区级珍贵古籍名录显示,入选的100部古籍中,古壮字文献达15部,满文典籍2部,少数民族文字珍本合计占比近两成,这一比例较前三批名录提升近5个百分点,凸显民族地区文化保护的特色化发展路径。

从历史维度看,广西作为多民族聚居区,现存古籍具有鲜明的版本多样性特征。

自治区文旅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入选的《壮欢民歌集》等古壮字抄本,记录了明清以来壮汉文化交融的生动细节;两部满文《八旗则例》则见证了清代中央政府对边疆的治理智慧。

但受气候潮湿、保存条件有限等因素制约,部分古籍存在虫蛀、霉变等损毁风险。

此次名录更新具有双重战略意义:在保护层面,将古籍工作重心从普查登记转向分级保护,建立"国家-自治区"两级保护体系;在研究层面,首次对跨境民族文献进行系统归类,为构建中国-东盟文化谱系提供实物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15部古壮字文献中,有6部来自民间收藏,反映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保护机制初见成效。

针对古籍活化利用的难题,广西创新推出"数字重生"计划。

柳州图书馆率先建成古籍三维影像数据库,实现对《庆远府志》等12部珍本的毫米级扫描;自治区博物馆则启动"古籍里的民族故事"译注工程,将艰深文献转化为大众读物。

专家指出,这种"科技+文化"的融合模式,既解决了保护与利用的矛盾,又为文旅融合发展开辟了新路径。

展望未来,随着《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深入实施,广西计划在2025年前完成全部馆藏古籍的定级建档工作。

民族大学文献学教授黄志强建议,应建立跨境古籍联合修复机制,特别加强对京族字喃等濒危民族文字的抢救性保护,使古籍真正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基石。

古籍是中华文明的重要载体,也是民族文化的宝贵遗产。

广西第四批珍贵古籍名录的公布,不仅是对历史文献的确认与保护,更是对地方文化特色的重申与传承。

在新时代背景下,加强古籍保护和利用,既是守护历史记忆、传承文明血脉的需要,也是推动文化创新发展、增强文化自信的重要举措。

广西应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古籍保护体系,深化古籍学术研究,让这些沉睡在历史中的文献瑰宝真正服务于当代社会发展和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