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部署2026年阳光招生专项行动:重拳整治高中跨区域掐尖和变相提前招生乱象

问题——招生竞争异化,公平底线面临挑战;近年来,部分地区和学校升学压力下,出现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录等情况。一些学校以“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协议”“分班保证”等名义提前锁定生源;个别地方借“创新人才培养”等项目,在义务教育阶段开展未经批准的特殊招生;还有学校和机构在招生环节变相收取“择校费”“意向金”,甚至将录取与捐资赞助挂钩。这些做法扰乱入学秩序,损害教育公平,社会关注度高。 原因——资源不均与焦虑叠加,规则执行存在薄弱环节。一上,优质教育资源区域、校际间分布不均,优质学位供需矛盾突出,客观上助长“掐尖”冲动;人口流动也带来学位供需变化,部分流入地学位紧张,竞争随之加剧。另一上,招生信息发布不够集中、跨部门数据共享不足,家长获取信息成本高、信息不对称,一些机构趁机炒作、放大焦虑;同时,个别地方对违规招生的发现、查处和问责力度不足,给“打擦边球”留下空间。 影响——破坏教育生态,挤压县域高中与薄弱学校发展。违规跨区域抢生源、提前锁定学生,容易造成优质生源无序流动,形成“强者愈强”的马太效应,压缩县域普通高中发展空间,削弱其办学信心与提升动力,并可能引发区域间“恶性竞争”。义务教育阶段,设立重点班、快慢班等做法违背均衡编班要求,容易固化分层、加剧校内不公平,不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对家庭而言,提前招生与隐性收费增加经济和心理负担,更推高教育焦虑,影响社会预期稳定。 对策——八项任务系统发力,高中招生治理“加码”。此次通知提出的八项重点任务,体现出从“源头规划—过程规范—结果公开—风险防控”全链条治理的思路。 一是强化资源前瞻布局。建设学龄人口预测数据库,精准研判学位供需并开展预警,推动学位供给与人口变化更好匹配,为减少“抢学位”“拼关系”创造条件。 二是严禁各类违规招生。明确中小学不得提前、超计划、跨区域招生,并将以各类协议、登记等方式变相提前招生纳入禁止范围,针对隐蔽性更强的新做法“对症下药”。 三是规范特定类型招生。全面实行省级审核备案制度,特别强调义务教育阶段不得未经批准以“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等名义开展特殊招生,防止“名目创新、实为择优”。 四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编班。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推进师资均衡配置与随机分班,并要求编班方案、过程和结果向家长公开,以公开促公正。 五是保障重点群体入学。落实随迁子女“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政策,推动流入地加大公办学位供给;因地制宜完善多孩子女“长幼随学”,提升公共服务便利度。 六是加强信息公开。推动建立省市县招生入学信息集中发布机制,明确划片范围、报名条件、计划与录取规则,减少信息差,压缩“择校中介”操作空间。 七是深化“教育入学一件事”。推动户籍、房产、居住证、社保、学籍等信息互通共享,线上实现报名、审核、录取“一网通办”,线下实现“只进一门”,以便民服务压缩灰色操作空间。 八是加强风险防范。健全风险排查与应急预案,前置排查办学情况,并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守住招生纪律红线。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通知将普通高中招生作为今年专项行动重点拓展领域,提出更有针对性的治理要求:一是严格属地招生,明确部属高校附中、省属高中以及设区市高中不得违规面向县域“掐尖”招生,以制度约束保障县域高中发展空间;二是规范“指标到校”,要求优质高中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薄弱初中,同时严禁借指标到校之名变相跨区域抢生源,确保政策红利真正惠及薄弱学校;三是严查变相提前招生与收费,将“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等手段纳入禁止清单,并明确不得收取所谓“择校费”“意向金”,不得将录取与捐资助学、教育基金等挂钩,释放从严治理信号。 前景——以规则重塑预期,推动从“拼抢”走向“规范”。从长远看,治理跨区域“掐尖”和提前招生,关键在于把招生纳入法治化、标准化轨道,通过资源预测、信息公开、数据共享和监督问责形成闭环。随着属地招生边界更清晰、指标到校更精准、编班更均衡、办理更便捷,学校“拼生源”的冲动有望下降,家长对升学的预期也将逐步回归理性。下一步,各地执行力度、查处效率以及对典型案例的通报问责,将直接影响政策落地效果。另外,补齐县域高中和薄弱学校在办学条件、师资配置与质量提升上的短板,仍是治本之策。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此次招生新政聚焦突出问题,直指违规招生、隐性收费等痛点,说明了规范招生秩序、维护公平底线的明确态度,也强调以系统治理提升教育质量。在人口结构变化和改革持续推进的背景下,构建更科学、更透明的招生体系,有助于稳预期、促公平。后续仍需紧盯执行与监督,让政策真正落到学校和家庭的日常之中,让每个孩子都拥有公平且有质量的教育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