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乡村要素流动加快,纠纷呈现“资产流转+产业经营+公共利益”交织特征。 随着“百千万工程”加快,乡村产业升级、集体资产经营模式调整和土地利用方式变化日益频繁,合同履行、承包管理、资源用途等的矛盾随之增多。许多纠纷表面上是租金、违约责任等争议,实则涉及村民集体利益、经营主体生存以及耕地保护等公共利益的平衡。如果仅通过对抗式诉讼简单判决,可能导致合作关系破裂、产业链中断,甚至引发连锁矛盾,影响基层稳定与发展预期。 原因——经营风险与规则认知偏差叠加,易引发合同矛盾与治理难题。 农业养殖、种植等行业易受市场价格、气候环境和资金周转等因素影响,承包户一旦现金流紧张,容易出现租金拖欠、贷款逾期等问题。同时,部分承包人对合同约定、土地用途管制和违约责任认识不足,甚至存“自主经营权可突破用途限制”等误解。此外,集体经济组织在资产运营中需兼顾集体收益与长远合作,若缺乏有效沟通和专业法律指导,矛盾可能迅速激化。 影响——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也关系产业连续性与耕地安全底线。 以咸围承包纠纷为例,争议一端关系村集体收益分配,另一端牵涉承包户多年投入和生产安排。若合同解除并立即清场,不仅带来重新招租、生产停滞等现实成本,还可能打击从业者信心,影响当地特色养殖产业的稳定发展。再如耕地用途纠纷,个别经营者将耕地改建鱼塘,看似调整经营方式,实则触碰耕地保护红线。若不及时制止,不仅削弱合同约束力和土地管理秩序,还可能危及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 对策——多元解纷凝聚合力,释法说理划清边界,善意执行护航发展。 台山法院在有关案件办理中,以“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为目标,推动司法与基层治理协同发力。 在集体资产流转纠纷中,法院探索“法院+综治中心”协同机制。针对咸围承包合同纠纷,法官明确承租人缴租义务和出租方解约权利,同时厘清违约金、保证金等争议焦点,强调赔偿应以实际损失为依据,避免“惩罚性没收”激化矛盾。综治中心则从基层治理角度,提示解约可能带来的清场成本、重新招租损失等问题。通过法理与情理并重的调解,双方达成谅解,最终继续履行合同,既维护了规则,也保障了产业连续性,为类似纠纷提供了参考。 在土地承包纠纷中,法院坚持耕地保护原则。对于将耕地改建鱼塘的行为,法官明确土地性质和用途管制要求,指出擅自改变用途既构成违约,也违反耕地保护法规。同时,法院以通俗易懂的方式释法说理,将“保护耕地就是守住生存根基”的共识转化为当事人主动整改的行动。最终,双方通过调解解除合同,退回部分押金并补缴款项,既纠正了违法行为,又化解了矛盾,传递了“耕地红线不可触碰”的明确信号。 在涉农信贷与经营主体纾困上,法院注重善意执行与审慎平衡。当前,许多农户通过“农户贷”等扩大生产,但市场波动或自然灾害可能导致短期偿付困难。法院通过评估经营恢复可能性、引导分期履行等方式,既保障金融债权,又避免“一刀切”处置生产资料,减少“因一案倒一户、因一户伤一链”的负面影响。对有履约意愿和能力的主体,给予合理缓冲空间,既增强创业者信心,也树立“守信受益、失信受限”的导向。 前景——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助推“百千万工程”纵深发展。 下一阶段,乡村振兴将从“项目驱动”向“体系治理”深化,纠纷治理也需从“事后裁判”向“前端预防”延伸。法院可加强对集体经济合同、资产流转和土地合规的普法宣传,推动村级治理更加规范透明;同时,与综治中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协同联动,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随着规则更明晰、协作更顺畅、执行更人性化,法治将为乡村产业升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合力。台山法院的实践表明,司法在乡村振兴中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创新解纷机制、强化法治引领和善意执行,司法不仅能化解涉农纠纷,还能为乡村治理提供支撑。未来,随着这些机制的完善和推广,司法必将在护航乡村振兴、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中发挥更大作用,让法治成为乡村振兴的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