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刚审结了一个挺有意思的案子

前两天,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刚审结了一个挺有意思的案子。说起来,这事儿还得从2014年说起,当时有位张女士进了一家咨询公司当文员。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着工作地点在贺州市,她这就一直待在那儿工作生活。谁成想,到了2024年9月,张女士给公司发消息说自己怀孕了。结果这事儿让公司上头有点紧张,他们先是找了个“业绩考核不合格、不具备原岗位上岗资格”的借口,又说为了保障生育安全,硬是单方面把张女士调到了几百公里外的另一个城市上班。公司还挺会画大饼,承诺给安排住宿、伙食补贴,还报销一次往返车票。可这一走,张女士不光得远离家人,产检、生孩子、照顾家里这些事都没人帮衬。她几次三番跟公司提调岗的反对意见,还让公司把拖欠的工资给补上,结果公司那边压根不理睬。 没办法,张女士只能继续在老地方打卡上班。谁知道公司反手就给她扣上了“恶意缺岗、旷工”的帽子,直接把人辞退了。张女士咽不下这口气,跑去申请劳动仲裁要赔偿和工资。对仲裁结果不服气的双方,又去了法院打官司。法院这回也没含糊,觉得公司在张女士怀孕的时候拿考核说事,没商量就强行调岗,完全没考虑她身体不方便、家里没人照顾这些实际难处。人家在原岗位好好干活呢,根本不算旷工。公司拿这个当理由开除人太不讲理了,所以最后法院判决公司得给张女士赔赔偿金还有欠的工资,总共加起来8.46万元。